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15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5-06-22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公布2004年度市長環保目標責任狀考核結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05〕11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我市創建全國環保模范城市步伐加快,生態環境建設全面推進,進入全國污染控制和道路聲環境質量最佳城市行列。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公布2004年度市長環保目標責任狀考核結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04年,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環境保護基本國策,積極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扎實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較好地完成了2004年度市長環保目標責任狀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我市創建全國環保模范城市步伐加快,生態環境建設全面推進,進入全國污染控制和道路聲環境質量最佳城市行列。
根據市長環保目標責任狀下達的2004年度目標任務,經市環保部門檢查考核、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各責任單位考核結果公布如下:
一、完成2004年度市長環保目標責任狀下達的目標任務,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是:贛榆縣、東海縣、新浦區、連云區、海州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環保局、水利局、經貿委、建設局、財政局、廣電局、公安局、城管局、衛生局。
二、較好地完成2004年度市長環保目標責任狀下達的目標任務,考核結果為良好等次的是:灌南縣、灌云縣,連云港工商局、市物價局、林業局、農業局、交通局、教育局、氣象局、農機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局、審計局、港口管理局、連云港日報社。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