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3-00084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3-03-20 |
標 題 | 關于轉發市國土資源局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3〕9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國土資源局擬定的《關于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轉發市國土資源局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有關單位:
市國土資源局擬定的《關于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關于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實施方案
(市國土資源局 2003年3月)
為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鞏固和深化土地批租專項治理成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從2003年3月至7月,在全市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根據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治理整頓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管理、規范土地市場的方針政策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為依據,強化土地法制觀念,建立、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促進長效管理,通過治理各類園區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各種非法占用、轉讓土地行為,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秩序。
(二)基本原則。自查為主,突出重點,重在整改,區別對待。這次治理整頓以市、縣兩級自查自糾為主,市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對縣治理整頓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自查自糾的重點是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問題;非法占地、非法入市、違規設立園區、擅自協議圈占集體土地和擅自利用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房地產開發行為。
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 能自查自糾或主動申報、接收處理的,屬于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前發生的歷史遺留問題,本著尊重歷史的原則,依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遺留建設項目用地處理意見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02]224號)的規定,抓緊處理。對故意瞞報或拒不整改,甚至執法犯法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土地批租專項治理期間發生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未按專項治理要求主動自查自糾的,依法嚴肅處理;自糾不到位或尚未處理結案的,按照本次治理整頓的原則及《省政府辦公廳批轉省土地批租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省土地批租專項治理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蘇政辦發[2001]115號)、《關于經濟適用房等房地產開發用地專項清理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蘇政辦發[2002]90號)的規定進行處理。
(三)目標要求。通過治理整頓,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對加強土地管理、規范土地市場秩序必要性的認識,對各級領導機關和管理機關進行依法行政教育,對廣大干部群眾進行土地法制宣傳教育,使依法用地和管地成為各級管理機關和管理相對人的自覺行動,實現我市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嚴格土地執法,實現土地市場秩序的長效管理;有效遏制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理順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實現城市土地管理和供地的集中統一。
二、治理整頓的范圍和主要內容
治理整頓的范圍是,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土地管理和土地使用、交易情況。新法實施以前發生的土地違法行為,凡未發現、未經處理或尚未處理結案的,不受時間限制,均納入本次治理整頓范圍。治理整頓的主要內容是,在進一步鞏固、深化土地批租專項治理成果,抓好遺留問題處理和嚴格財務“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同時,重點針對以下方面進行治理整頓:
(一)各類園區用地。對象是全市各類開發園區、工業園區以及科技園等用地。治理重點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設立園區,未經依法批準、自行設立園區或設立過多過濫、盲目圈占土地,擅自擴大規模,及園區用地中存在的非法占地、越權批地、違法違規供地、擅自改變開發用途以及開發強度明顯不足、造成大量土地閑置浪費等問題。
(二)非法占地行為。對象是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新增建設用地中的未經批準、非法占地行為。治理重點是通過2003年的衛星圖片檢查、巡回檢查及根據群眾舉報發現的非法用地行為、單位和個人擅自與鄉、村、組簽訂“征地”、占地協議而圈占集體土地問題。
(三)各類違法違規交易行為。對象是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所有項目的土地供應及交易。治理重點是土地交易行為未按規定進入土地有形市場,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劃撥供地,協議方式出讓土地的地價未經評估及未經同級政府集體審核確定,經營性用地未進入土地有形市場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供地,在土地招標、拍賣或掛牌過程中泄露標底、串通作弊、搞假招標、拍賣或掛牌,擅自利用劃撥土地、集體土地進行經營性房地產開發,非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直接出讓土地使用權、征收土地出讓金,農民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問題。
(四)管理松懈。主要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執法犯法,為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財務管理上違反財經紀律特別是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以及土地評估等中介機構未按規定與行政機關脫鉤等問題。
三、治理整頓的方法和步驟
本次治理整頓采取地方自查與市有關部門抽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以市、縣進行自查自糾為主,市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治理整頓工作的督查、指導。治理整頓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至3月30日)。市政府召開會議,部署在全市開展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下發《連云港市關于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實施方案》。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傳達貫徹,統一思想認識。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近年來國家和省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宣傳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重要意義、目標和內容,在全社會形成強烈的輿論氛圍。
(二)自查整改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地按照國家和省出臺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對各類園區的設立和用地管理、土地執法、土地交易情況認真進行檢查,梳理、排查存在的問題,根據下發的統計表格中的有關內容,逐一核查,如實填寫,及時匯總、分析上報。在摸清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查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報市治理整頓督查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在此階段,市里組織檢查組,對各縣治理整頓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嚴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組織力量,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
(三)總結驗收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縣、區對本地區開展治理整頓工作基本情況、存在問題、產生原因、采取措施和對策建議進行全面總結和分析。市里對各縣治理整頓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寫出治理整頓情況報告,連同各項統計表于6月15日前上報市治理整頓督查辦公室。市將對各縣治理整頓工作進行驗收。
(四)上報總結階段(7月1日至5日)。市治理整頓督查辦公室對各縣上報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進行抽查驗收,在此基礎上,寫出全市治理整頓情況報告,上報省土地市場秩序整頓和規范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治理整頓的組織領導
全市治理整頓工作要在各級政府直接領導和統一部署下進行。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領導任主任,計劃、經貿、教育、科技、監察、財政、國土資源、建設、農林、外經貿、審計、物價、法制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土地市場秩序整頓和規范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領導全市的治理整頓工作,研究確定治理整頓中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治理整頓日常工作。
各縣治理整頓各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報,以保證治理整頓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