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2-0002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2-08-24 |
標 題 | 關于促進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2〕10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二、推動工業穩定增長的措施:提速擴量行動,項目推進行動,服務保障行動,政策惠企行動;三、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業經濟穩定增長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業發展專題會議,完善聯動機制,加強輿論宣傳。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促進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
市政府關于促進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工業是我市實體經濟的主體,是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今年以來,全市上下著力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工業經濟運行總體平穩。但受外需不振、內需乏力等多種因素影響,當前我市工業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為促進全市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市委十一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舉全市之力,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整合一切社會資源,著力破解制約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難點問題,為工業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推動全市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保持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為重點,完善縣區和部門聯動機制,統籌兼顧,科學安排,推動重點工作落實。
2.落實政策,破解難題。切實轉變作風,深入基層,優化服務,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把扶持工業發展和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落到實處,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和動力。
3.密切配合,整體聯動。加強溝通協作,形成責任單位牽頭、各相關部門積極參與配合的協調推進機制,密切跟蹤形勢變化,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二、推動工業穩定增長的措施
(一)提速擴量行動。深化經濟運行監測,強化存量企業挖潛提升,狠抓增量經濟培育,助推企業開拓市場,確保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1.深化經濟運行監測。深入推進工業企業掛鉤幫扶活動,各企業、項目的掛鉤部門,每季度向市經信委反饋幫扶情況。市經濟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結對聯系縣區,每月走訪一次,掌握實時情況,及時解決難題。完善日調度、旬分析、月報告制度,對全市20強企業,每日了解最新動態;對80家行業代表性企業,每旬跟蹤了解情況;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運行情況,每月詳實分析報告。
2.強化存量挖潛提升。市經信委會同各縣區,做好現有工業企業分類指導。引導優勢企業備足材料、擴大產品銷售,保證滿負荷運轉,為全市工業發展多做貢獻。對產品有市場,但受資金、技術、管理等方面制約,目前生產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幫助其理清發展思路,借助外力支持,解決瓶頸制約,增強發展活力。對不符合發展方向的企業,鼓勵其加大技術改造,開發新產品,盡快轉型升級;對產品無市場、污染重、能耗高、占地多、產出少的企業,引導其尋找新的發展路徑,盡快盤活存量資源。
3.狠抓增量經濟培育。重點跟蹤推進年初確定的100個年新增銷售5000萬元以上新增長點項目,盡快實現達產達效,確保全年新增銷售400億元。促進已竣工項目盡快投產達產,形成現實生產力。做好小微企業排查摸底工作,促進一批重點培育企業盡快成長為規模企業。市統計局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規模企業統計。市財政、國稅、地稅、人社、科技、商務、工商、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全面落實扶持企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為企業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
4.助推企業開拓市場。加大對本土企業和產品的扶持,各縣區、各部門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購本市企業的產品。市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港口、住房等部門,在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中,要提高本市建材、鋼材等產品的采購數量和比例。市財政部門在政府采購、市衛生部門在藥品采購、市屬國有企業在項目采購中,優先選擇本市企業產品。市經信部門要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國內重點城市名優產品展銷活動,擴大我市工業產品知名度,提高市場占有率。市商務部門要引導企業用好省市外貿發展資金,積極開拓國外市場,組織各大超市賣場集中采購地產名優消費類產品。
(二)項目推進行動。把推進項目建設作為實現工業穩定增長的重要抓手,集中力量解決一批項目推進中的突出難題,推進重點項目早開工、快建設、速投產,確保完成全社會工業投資940億元的目標任務。
1.破解一批難題項目。9月份作為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難題會辦月,各縣區要集中排查出一批項目前期準備和建設中久拖不決的難點和焦點問題。采取市、縣區分級負責、聯動會辦形式,解決立項、規劃、用地、環評報批和拆遷、資金等難點問題。市發改、經信、規劃、國土、環保、消防等部門要強化服務,加強協調,通力合作,確保重點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2.開工一批新上項目。各縣區要把多上項目、上大項目作為擴大投資、增強后勁的當務之急,加快列入全市年度重點開工計劃和已簽約的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明確專人辦理項目報批手續。各項目審批部門要建立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市經信部門要加快推進百項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升級示范工程,集中實施一批建設周期短、技術工藝水平高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對技術改造成效顯著的企業給予重點扶持。9月份,在全市舉辦重點項目秋季集中開工儀式,集中開工一批億元以上的重點工業項目。
3.加快一批在建項目。各縣區要搶抓項目施工的黃金季節,對在建億元以上特別是列入全市重點建設計劃的項目,逐一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成立專門班子,明確節點時間,細化工作目標,倒排工期,強勢推進。各級領導要靠前指揮,深入項目實地,召開現場協調會、集中會辦會,著力解決項目建設難題,推進項目高質高效建設。市國土、金融、供電、水利等部門要做好重點項目的土地、資金、用電、用水等保障工作。
4.推進一批竣工項目。各縣區對列入全市重點建設計劃的123個億元以上計劃竣工項目,要實行領導掛鉤服務制度,按照一個項目、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條龍服務、一抓到底的五個一工作機制要求,逐個項目制定推進計劃,落實掛鉤責任。市重大事項督查組對縣區領導掛鉤服務竣工項目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實行月公示、季點評。12月份,舉辦全市重點項目現場觀摩會,集中展示各縣區項目建設成果。
5.儲備一批后勁項目。各縣區要掀起新一輪招商引資熱潮,圍繞重點產業集群集聚抓產業鏈配套項目,圍繞骨干企業做大做強抓增資擴股項目,圍繞現有企業轉型升級抓技術改造項目。市商務部門要統籌協調,會同各縣區謀劃篩選一批重點招引的大企業、大項目。年底前,全市要儲備100個重大工業項目,四縣、市開發區要分別簽約落實12個計劃投資億元以上重點工業項目,三區、徐圩新區要分別簽約落實10個計劃投資億元以上重點工業項目,為工業發展增添后勁。
(三)服務保障行動。在當前工業企業遇到諸多困難的情況下,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為企業服務的意識,想方設法為企業排憂解難,全力支持企業發展。
1.營造良好環境。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講解讀國家、省、市扶持工業發展的各類政策,通過集中培訓、專題座談、實地走訪等形式,使廣大企業全面知曉政策、用好用足政策,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全面落實《市政府關于治理規范涉企收費的政策意見》(連政發〔2012〕49號)各項規定,有涉企收費、罰款項目和權限的部門,每月要向市優化辦報告減輕企業負擔落實情況,定期公示。市物價局、法制辦牽頭,整理匯編最新涉企收費和罰款目錄,明確國家、省、市三級涉企收費、罰款項目及上限、下限金額標準,向全市企業公示。
2.強化要素保障。市經信委、發改委牽頭,強化煤電油運供需監測分析,完善應急協調機制和各項應急預案,及時解決突發供需矛盾,保障電煤、成品油和重要物資運輸有序暢通,為工業經濟平穩運行提供要素保障。加快推進新海電廠百萬千瓦機組和重點輸變電工程建設,加強電力調配和監測分析,通過削峰填谷,提高用電負荷率。完善有序用電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正常生產經營企業的用電需求。
3.破解融資難題。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分局要落實有關支持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強對銀行信貸行為的監管,規范企業貸款中間業務收費和代理銷售業務,確保信貸資金真正用于支持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市經信委、財政局要加強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和扶持,人民銀行、經信委9月份牽頭舉辦專場銀企對接會,解決部分企業流動資金、重點項目建設資金問題。
4.引導創新發展。各縣區要按照要求,10月底前完成特色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報市經信委審核備案。市經信委要牽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項目調查摸底,推薦省重點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目錄。實施物聯網、云計算等領域試點示范,開展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裝備制造等重點行業、共性技術的企業信息化系列沙龍活動,為工業企業、軟件企業、省市專家三方搭建橋梁,為兩化融合縱深推進提供支持。
(四)政策惠企行動。要指導和幫助企業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和省已經或將要出臺的穩增長政策,同時實施我市支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激勵政策(實施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所涉獎勵、補助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1.鼓勵工業企業快增長、擴規模。對應稅銷售1000萬元以上、年度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個百分點的工業企業,按高于平均增幅8個百分點以上的增量部分,每100萬元獎勵0.5萬元,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年度銷售總額首次達到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在本政策實施期間,新投產工業企業年度應稅銷售超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上述政策企業按就高原則享受其中一項。
2.推進工業項目上層次、快投產。對新投產的設備投資額500萬元(新興產業3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手續齊備),在12月底前竣工投產的,按設備投資額(已支付)的10%給予補助;在2013年6月底前竣工投產的,相應按8%補助;在2013年12月底前竣工投產的,相應按6%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緩解工業企業擔保少、融資難。設立東中西合作示范區擔保風險基金,規模為5000萬元,其中市財政出資3000萬元,按1:5放大,用于為示范區內產品有市場、企業有前途的工業企業進行融資擔保。市財政安排10億元財政存款規模,按照金融機構基準利率貸款季度投放余額的20%,相應調整下一季度的相關金融機構的財政存款額度。每季度由市經信委、財政局、人民銀行聯合確定一批有技術、有市場、有效益的重點工業企業,給予流動資金貸款增量扶持,鼓勵金融機構按基準利率予以放貸。對市級國有擔保公司負責擔保的,免收手續費,擔保公司可享受擔保費補助、擔保風險分擔政策;對龍頭型企業、產業鏈內關鍵企業和有較好增長前景企業優先提供貸款擔保。各縣區進一步完善擔保體系,發揮擔保公司對重點企業的擔保扶持作用。
4.推動工業企業促銷售、拓市場。大力推廣應用本地產品,對本市法人單位年內采購本市工業企業產品給予一定補貼。鼓勵和引導本地超市、商場和重點項目建設單位加大采購本地產品。引導工業企業參加省、市組織的重要展銷活動,展位費由財政給予不低于50%的補貼。
5.促進工業企業保外貿、增出口。對出口本地產品金額超過5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的工業企業,年度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長水平的,出口每增加100萬美元,一般貿易獎勵3萬元、加工貿易獎勵2萬元;當年出口增長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每出口增加100萬美元,一般貿易獎勵1.5萬元、加工貿易獎勵1萬元。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獎勵用于支持企業擴大就業、引進人才、技術創新。本條政策與第一條政策按就高原則兌現。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工業經濟穩定增長領導小組。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業經濟穩定增長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主要職責是:統籌協調全市工業經濟穩定增長工作,及時解決影響全市工業經濟發展和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掌握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和發展態勢,強化工業運行監測分析、協調調度,研究制定相關應對措施;支持我市工業產品開拓本地市場,擴大市場份額;推動全市工業項目建設,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難題;保障工業企業煤電油氣運,綜合協調企業融資問題。
(二)定期召開工業發展專題會議。市政府每季度由市長召開工業發展督查推進會,主要督查縣區和部門工業發展工作推進情況;每兩個月由常務副市長召開工業發展難題會辦會,集中會商解決工業發展難題;每月由分管副市長召開工業經濟運行分析會,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的監測分析,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三)完善聯動機制。市各有關部門要增強服務意識,明確責任,敢于擔當,加強信息溝通,主動上門服務。各縣區政府要高度關注工業發展,對本地區企業生產經營中出現的緊急和重大問題,盡快予以解決,需由上級政府協調解決的及時上報。
(四)加強輿論宣傳。要進一步加大對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的宣傳,由市經信委牽頭,通過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上開設專欄、采訪、報道等形式,廣泛宣傳穩增長政策、工業經濟發展取得的成效、優秀企業和企業家,努力營造有利于工業穩定增長的良好氛圍。
附件:市工業經濟穩定增長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4日
附件
市工業經濟穩定增長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
1.市發改委: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加快新建工業項目立項報批,推動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產品。
2.市經信委: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煤電油運等生產要素,推進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協調推進工業企業和項目融資問題。
3.市財政局:落實扶持工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為工業運行調度、項目推進、部門聯動等工作提供經費保障,推動政府采購優先使用本市企業產品。
4.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監測分析工業信貸情況,落實金融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工業的信貸支持,研究辦理縣區、企業提出的資金問題。
5.市國稅局、連云港地稅局:落實促進工業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6.市商務局:監測分析工業出口情況,落實支持工業企業出口的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招商引資工作。
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測人力資源市場供需情況,開展重點企業緊缺技術工種培訓,推動企業用工服務工作。
8.市國土資源局:落實保障工業項目用地的政策措施,研究辦理縣區、企業提出的用地指標等問題。
9.市環保局:研究辦理縣區、企業提出的環評、驗收等問題。
10.市物價局:清理、監督各有關部門涉企收費情況。
11.市法制辦:清理、監督各有關部門涉企罰款情況。
12.市交通運輸局:推動交通建設項目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產品,研究辦理縣區、企業提出的道路建設、物資運輸等問題。
13.市城鄉建設局:推動重大建設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產品。
14.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推動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產品。
15.市水利局:推動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產品。
16.市衛生局:推動醫療衛生單位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產品。
17.市港口管理局:推動港口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產品。
18.市國資委:推動市屬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優先采購使用
本市企業產品。
19.市統計局:為工業經濟監測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依據,推進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入規模企業統計。
20.連云港供電公司:監測分析電力供需情況,保障企業用電,加快電力配套設施建設,支持采購本市企業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