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444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06-0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5〕9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150720174932122.doc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4日
連云港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
為扎實推進全市污染減排工作,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2015年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削減目標,根據《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蘇政發〔2014〕1號)、《江蘇省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蘇政辦發〔2013〕35號)、《連云港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2015年連云港市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目標任務》(連政辦發〔2015〕58號)等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2015年減排目標
全市化學需氧量與2014年相比削減2.5%(2647噸)以上,降低至10.32萬噸以下;氨氮削減9.75%(1085噸)以上,降低至1.01萬噸以下;二氧化硫削減11.27%(6033噸)以上,降低至4.75萬噸以下;氮氧化物削減2%(869噸)以上,降低至4.26萬噸以下。
各縣區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見附件1。
二、重點工作內容
以氨氮、二氧化硫減排為重點,大力開展污水處理廠、畜禽養殖、工業企業、機動車、燃煤鍋爐等污染治理,確保各項目按時完成,切實發揮減排效益。
(一)國家重點減排項目
1.江蘇利昂實業有限公司廢水接入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項目。(責任單位:灌云縣政府)
2.連云港華城紙業有限公司廢水物化+生化整改項目。(責任單位:灌云縣政府)
3.江蘇新海石化有限公司催化裂化裝置煙氣脫硫項目。(責任單位:贛榆區政府)
(二)污水處理廠污染減排工作
認真落實《連云港市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工作方案》(連政辦發〔2014〕55號),嚴格按時序進度要求推進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工作(見附件2)。
1.組織出水執行二級標準的污水處理廠實施一級A提標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建設局)
2. 6月底前完成所有城鎮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整改、建設工作并投入運行。提高各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處理率,確保運行負荷不低于80%。(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建設局、市環保局)
3.加強污水收集系統管理,全面排查維護已建管網系統,做好清淤防滲堵漏,建立完善養護機制,有效提高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各縣區政府)
4.妥善處理污水處理廠污泥和垃圾焚燒發電廠滲濾液,防止二次污染。(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環保局、市城管局)
5.積極推進村鎮分散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確保發揮減排效益。(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建設局、市環保局)
6.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水平,完善中控系統、在線監測設施和生產運行檔案臺帳,制定污水處理應急預案,確保出水水質穩定達標。(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環保局、市建設局)
7.加強對各污水處理廠環保檢查及監督監測頻次,對出水不能達標排放的,除責令限期整改外,還應扣除一定數量的污水處理費。(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三)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工作
1.出臺《連云港市畜禽養殖發展規劃》、《連云港市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科學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等區域。各縣要編制各自畜禽養殖發展及污染防治規劃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農委,各縣區政府)
2.對全市畜禽養殖場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排查,依法對位于禁養區內的養殖場進行關閉,并根據國家要求完善相關臺賬資料(取締關閉文件、補助資金證明、拆除欄舍面積證明、前后對比照片等)。(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農委、各縣區政府)
3. 按照一場一策的原則,做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過程治理,包括建設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的方法收集糞便、尿液進入沼氣池發酵處理、沼液灌溉農田、糞渣和沼渣通過堆肥發酵后綜合利用等,確保全市今年完成500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工作(詳見附件3)。(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農委、市環保局)
4.養殖集中地區和大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應建設有機肥廠,實現畜禽散養密集區的養殖廢棄物統一收集、處理和利用。各縣區有機肥廠建設任務見附件3。(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農委)
5.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應嚴格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未履行相關制度的,應責令其限期補辦相關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環保局)
(四)工業企業污染減排工作
1.加快供熱點整合,推進江蘇新海發電有限公司與連云港田申熱電有限公司供熱管網對接工作,確保連云港田申熱電有限公司6月底前關停。(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建設局)
2. 6月底前,完成江蘇鑌鑫特鋼材料有限公司1#、2#燒結機和球團脫硫工作,完成連云港興鑫鋼鐵有限公司1#、2#燒結機和球團脫硫工作,完成連云港亞新鋼鐵有限公司1#、2#燒結機和球團脫硫工作,完成連云港華樂合金燒結機和球團脫硫工作,確保達標排放。(責任單位:贛榆區政府、灌南縣政府、連云區政府)
3. 6月底前,完成臺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建設。(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
4.完成連云港堿廠4臺鍋爐煙氣脫硝工程,確保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5.全面排查轄區內違法違規生產并且治理無望的企業,依法組織開展關停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環保局)
6.紡織、印染、化工、石化、制藥等重點行業企業要通過實施清污分流、清潔生產審核、完善生化處理設施、實施深度處理、中水回用等措施,減少廢水污染物排放量。(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7.加大對電力、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造紙、印染、化工、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環境監管力度,對擅自停運減排設施、監控數據弄虛作假、污染物超標排放的行為,從嚴、從重處罰。(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五)機動車污染減排工作
1.淘汰全市所有17262輛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2.嚴格落實黃標車限行工作,將黃標車闖限行區、無標車上路行駛納入公安交管處罰系統。(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3.嚴格執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環保標志核發前置,做好新車環保標志核發工作。(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
4.嚴格監管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加強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確保機動車環保檢測率達到90%。(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5.根據國家、省工作要求,開展機動車排氣監管系統建設。啟動環保電子卡發放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6.建立機動車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立機動車保有量、淘汰量等相關臺賬,提高機動車減排監管能力。(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六)燃煤鍋爐污染減排工作
1.推進園區集中供熱建設,建設4個集中供熱中心(詳見附件5)。(責任單位: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政府,徐圩新區管委會)
2.各縣城區建成區內建設集中供熱設施,逐步淘汰燃煤小鍋爐。(責任單位: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政府)
3.拆除或改造307臺燃煤小鍋爐。(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環保局)
(七)其他污染減排工作
1.加強污染源監控能力建設,督促重點企業安裝和正常運行自動在線監測設施,提高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2.組織重點企業公開環保信息,強化對重點企業的監督監測。(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3.強化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自動在線監測設施數據有效性審核。(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責任落實。各縣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系統和本企業污染減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縣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本計劃確定的總量控制目標和重點工作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落實方案,特別要對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工作進行補充完善,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完善政策,并切實抓好落實。各縣區、各部門的減排落實方案需在6月20日前報市環保局(郵箱:5521736@163.com;傳真:80820037)備案。
(二)強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將把總量減排完成情況作為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以及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落實較好的縣區和部門進行表彰并推廣經驗;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縣區和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并適時約談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市環保局要切實發揮好牽頭作用,不定期對各減排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嚴查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每月對減排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調度,及時將調度結果報市政府,并通報至縣區和部門。
(三)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強化源頭控制。認真落實新建項目污染物減量削減替代要求,把好建設項目總量確認關,對不能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影響全市減排任務完成的項目堅決不予受理。二是建立污染物新增量預測預警機制。根據統計數據和每月調度結果,定期核算污染物新增量,科學分析對減排工作的影響,及時研究部署增量調控工作。三是排定應急項目。全面梳理我市減排工作實際,年中根據減排工作形勢,排出應急項目,確保完成減排目標。四是強化部門配合。環保、發改、經信、公安、建設、農委等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全市總量減排工作。
(四)實施信息公開。一是通過網絡、報紙等形式,將全市2015年減排工程項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二是視情況定期將減排工作進展進行公示。三是充分發揮12345政府熱線和12369環保舉報專線作用,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對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查處。四是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推動污染減排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1.各縣區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2.全市2015年污水處理設施污染減排項目
3.全市2015年畜禽養殖污染減排項目
4.全市2015年工業企業污染減排項目
5.全市2015年燃煤鍋爐污染減排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