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4-0013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4-09-29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4〕12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切實做好我市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治理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財政廳省審計廳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4〕68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市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治理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財政廳省審計廳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4〕68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專項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責任,精心部署落實。各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好本單位(含所屬單位、掛靠的社會團體)的自查自糾,組織力量對所屬單位開展檢查,確保自查自糾質量。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認真開展重點檢查,對發現問題要依法處理處罰,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各縣區、各部門要組織力量突出重點開展督促指導,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督辦典型案件,檢查驗收治理結果,對工作不力的部門和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二、各縣區、市各部門、各人民團體要認真做好專項治理全面總結工作并形成書面報告,于2014年10月9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相關表格及軟件請在市財政局網站下載。市財政局聯系電話:85521520;市審計局聯系電話:85521115。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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