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9-0006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9-04-2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下達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任務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9〕4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下達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下達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任務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下達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分解實施方案
為加強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消除薔薇河污染隱患,保障市區飲用水源安全,特制定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計劃,具體任務分解如下:
一、完善海州地區排水管網
(一)劉頂排口污水截流
劉頂排口匯集劉頂地區近萬人生產、生活污水及錦屏山西麓雨水、山水和錦屏化工區部分污水,污水中含大量的生活垃圾、餐飲污水、畜禽糞便和屠宰廢水。當污水水位達到一定高度時將流入或滲入薔薇河,造成薔薇河污染。
實施劉頂排口截污工程,將劉頂排口污水和前期雨水截流進入通榆運河截污通道,排入西鹽河。工程總投資約120萬元。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
(二)錦化排口封堵
錦屏化工區長期從事化工生產,附近溝渠管道積存大量化工廢水,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質,雨季隨同雨水排入薔薇河,造成水源污染。
封堵錦化排口,將該地區污水通過截污溝排入劉頂污水截流工程。工程總投資20萬元。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
(三)沙板橋排口整治
海州西門村、西門社區約4000人生活污水和汛期雨水匯入沙板橋,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生活垃圾、畜禽糞便,當污水水位高于薔薇河水位時,污水將滲入薔薇河,造成水質污染。
近期,建設提污泵站和臨時管道,將沙板橋排口處污水強排至錦屏路下水道,通過西門澗溝,進入玉帶河幸福橋污水泵站。工程總投資29萬元。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
建設沙板橋地區生活污水截流管網,新建排水泵站,將污水全部截流進入城市污水截流管網。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配合單位: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0年12月底
(四)雙眼橋排口整治
該排口主要排放海州新莊村、紅旗社區約6000人的生活污水、屠宰廢水和畜禽養殖污水及雨水,該排口每2-3天向薔薇河排放污水一次,每次約40分鐘,對薔薇河水質造成污染。
在原雙眼橋排水泵站處新建4寸提污泵,通過張莊新建排水管道,使污水排入海青路下水道,工程總投資32萬元。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配合部門: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
(五)洪門開發區污水應急處置
洪門開發區30余家企業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進入薔薇河。
建設該地區截流管網,接入城市污水管道。在截流管網建成投運以前,采取臨時收集、轉運處理等應急措施,防止污水進入薔薇河。應急費用約20萬元。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
二、完善新浦地區污水截流管網
(一)新浦經濟開發區污水應急處置
新浦經濟開發區內70多家企業和附近的居民區排放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最終都排入薔薇河。采取臨時收集、轉運處理等應急措施保證所有污水不進入薔薇河;待浦南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后,該片區污水排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應急費用約20萬元。
2009年6月底前開工建設浦南污水處理廠,12月前建成并投入運行,處理后尾水排入東海縣和新浦經濟開發區尾水通道。
責任單位:新浦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6月底
(二)新圩村排口整治
新圩村約2000人的生活污水、農田回歸水和小作坊生產廢水,通過該排口強排進入茅口水廠取水口處,嚴重污染飲用水源。
疏浚通往薔薇主河道的干渠,定期將村內積存的污水通過排灌站排入薔薇主河,避免污水進入茅口水廠取水口。計劃投資20萬元。
責任單位:新浦區政府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
三、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區
(一)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整治
薔薇河沿線堤內種植、養殖以及以各種方式捕魚現象十分突出,種植使用大量的化肥、農藥,養殖投放的飼料和畜禽排放的糞便對飲用水源地水質都產生影響。
依法取締飲用水源地一、二級和準保護區堤內非法種植、養殖和河道內圍網養魚、魚罾、魚籪捕魚等違法行為。計劃投資20萬元。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
配合單位:東海縣政府、新浦區政府、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09年4月底
(二)取水口綜合整治
實施海州水廠取水口綜合整治工程。計劃投資50萬元。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
四、搬遷整治化工污染企業
加大對薔薇河及其支流沿線排放工業廢水和使用、儲存化學品的企業監管力度;對薔薇河及其支流沿線化工等污染企業,責令立即停產,限期搬遷;對“跑冒滴漏”、原輔材料、固體廢棄物流失的企業,立即停產治理,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排放廢水的企業加強監管,確保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新浦區政府、海州區政府、市環保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前
五、城市應急飲用水源建設
加快大圣湖應急水源建設進度,確保汛期前投入使用。開展大圣湖綜合整治,對大圣湖周圍排污口進行污水截流,鋪設排污管道,實行雨污分流,將湖邊生活與餐飲污水集中輸送外排;完善垃圾收集和轉運系統,在穿越村莊部分山澗溝兩側和湖邊設置隔離網,合理布置垃圾堆放點,實行專人管理,定時清運。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完成時限:2009年5月底前
六、東海縣和新浦經濟開發區尾水通道建設
東海縣城污水處理廠尾水和沿線工業企業的廢水排入薔薇河,對薔薇河水質造成污染。加快實施東海縣和新浦經濟開發區尾水通道建設,確保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新浦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水利局
完成時限:2009年12月底
七、洪門開發區污水截流工程建設
建設洪門開發區污水截流管網,并與洪門農貿市場尾水通道連接,將污水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水利局
完成時限:2009年12月底
八、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生物自動監測站
在薔薇河上游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24小時密切監控來水水質,及時掌控水質變化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取水安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薔薇河友誼橋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2010年建成茅口水廠水質生物自動站建設。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水利局、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09年12月底
九、啟動東海縣平明鎮張灣鄉污水處理建設工程
薔薇河上游平明鎮、張灣鄉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排入薔薇河,對薔薇河水質影響較大。啟動鄉鎮污水處理建設工程,盡快實現平明鎮、張灣鄉政府所在地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有效處理。
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
完成時限:2009年12月底開工建設
十、完善海州、新浦地區污水截流管網
進一步加大新海城區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對新海城區污水進行有效截流,取消薔薇河排污口,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配合單位: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0年12月底
十一、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整治
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化肥、農藥以及限制種植養殖等措施,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
配合單位:東海縣政府、新浦區政府、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0年12月底
十二、搬遷保護區內建設項目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拆除或關閉保護區飲用水源內建設項目和居民住宅,消除污染隱患。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建設局、市水利局、東海縣政府、新浦區政府、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1年12月底
十三、完善水質監控
定期監測薔薇河及其支流水質狀況,建設海州、茅口水廠取水口水質自動監測站,監控取水口水質。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
完成時限:2011年12月底
十四、加強河道航運管理
加強薔薇河碼頭及河道航運管理,取締非法碼頭,嚴控運量及貨物品種,杜絕事故性污染。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配合單位:市水利局、新浦區政府、海州區政府、東海縣政府
完成時限:2010年12月底
附件:薔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解表
附件:
薔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解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內容 |
投資 (萬元)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完成時限 |
1 |
劉頂排口污水截流 |
實施劉頂排口截污工程,將劉頂排口污水和前期雨水截流進入通榆運河截污通道,排入西鹽河。 |
120 |
海州區政府 |
市建設局 |
2009年5月底 |
2 |
錦化排口封堵 |
封堵錦化排口,將該地區污水通過截污溝排入劉頂污水截流工程。 |
20 |
海州區政府 |
市建設局 |
2009年5月底 |
3 |
沙板橋排口整治 |
建設提污泵站和臨時管道,將沙板橋排口處污水強排至錦屏路下水道,通過西門澗溝,進入玉帶河幸福橋污水泵站。 |
29 |
海州區政府 |
市建設局 |
2009年5月底 |
建設沙板橋地區生活污水截流管網,新建排水泵站,將污水全部截流進入城市污水截流管網。 |
市建設局 |
海州區政府 |
2010年12月底 |
|||
4 |
雙眼橋排口整治 |
在原雙眼橋排水泵站處新建4寸提污泵,通過張莊新建排水管道,使污水排入海青路下水道。 |
32 |
海州區政府 |
市建設局 |
2009年5月底 |
5 |
洪門開發區污水應急處置 |
建設截流管網,接入城市污水管道。在截流管網建成投運以前,采取臨時收集、轉運處理等應急措施,防止污水進入薔薇河。 |
20 |
海州區政府 市建設局 |
2009年5月底 |
|
6 |
新浦經濟開發區污水應急處置 |
采取臨時收集、轉運處理等應急措施保證所有污水不進入薔薇河;待浦南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后,該片區污水排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2009年6月底前開工建設浦南污水處理廠,12月前建成并投入運行,處理后尾水排入東海縣和新浦經濟開發區尾水通道。 |
20 |
新浦區政府 |
市建設局 |
2009年6月底 |
7 |
新圩村排口整治 |
疏浚通往薔薇主河道的干渠,定期將村內積存的污水通過排灌站排入薔薇主河,避免污水進入茅口水廠取水口。 |
20 |
新浦區政府 |
2009年5月底 |
|
8 |
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整治 |
依法取締飲用水源地一、二級和準保護區堤內非法種植、養殖和河道內圍網養魚、魚罾、魚籪捕魚等違法行為。 |
20 |
市水利局 市海洋與漁業局 |
東海縣政府 新浦區政府 海州區政府 |
2009年4月底 |
9 |
取水口綜合整治 |
實施海州水廠取水口綜合整治工程。 |
50 |
海州區政府 |
市建設局 |
2009年5月底 |
10 |
搬遷整治化工污染企業 |
加大對薔薇河及其支流沿線排放工業廢水和使用、儲存化學品的企業監管力度;對薔薇河及其支流沿線化工等污染企業,責令立即停產,限期搬遷;對“跑冒滴漏”、原輔材料、固體廢棄物流失的企業,立即停產治理,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排放廢水的企業加強監管,確保達標排放。 |
東海縣政府 新浦區政府 海州區政府 市環保局 |
2009年5月底 |
||
11 |
城市應急飲用水源建設 |
加快大圣湖應急水源建設進度,開展大圣湖綜合整治,對排污口進行污水截流,實行雨污分流,完善垃圾收集和轉運系統,合理布置垃圾堆放點并定時清運。 |
市建設局 市水利局 市城管局 |
市環保局 |
2009年5月底 |
|
12 |
東海縣和新浦經濟開發區尾水通道建設 |
完成東海縣和新浦經濟開發區尾水通道建設。 |
東海縣政府 新浦區政府 |
市建設局 市水利局 |
2009年12月底 |
|
13 |
洪門開發區污水截流工程建設 |
建設洪門開發區污水截流管網,并與洪門農貿市場尾水通道連接,將污水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 |
海州區政府 |
市建設局 市水利局 |
2009年12月底 |
|
14 |
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生物自動監測站 |
2009年12月底前完成薔薇河友誼橋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著手茅口水廠水質生物自動站建設。 |
市環保局 |
市水利局 市建設局 |
2009年12月底 |
|
15 |
啟動鄉鎮污水處理建設工程 |
啟動鄉鎮污水處理建設工程,實現平明鎮、張灣鄉政府所在地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有效處理。 |
東海縣政府 |
2009年12月底 |
||
16 |
完善海州、新浦地區污水截流管網 |
進一步加大新海城區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對新海城區污水進行有效截流,取消薔薇河排污口,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
市建設局 |
海州區政府 |
2010年12月底 |
|
17 |
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整治 |
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化肥、農藥以及限制種植養殖等措施,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
市農業局 |
東海縣政府 新浦區政府 海州區政府 |
2010年12月底 |
|
18 |
搬遷保護區內建設項目 |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拆除或關閉保護區飲用水源內建設項目和居民住宅,消除污染隱患。 |
市經貿委 市建設局 市水利局 東海縣政府 新浦區政府 海州區政府 |
市水利局 市建設局 |
2011年12月底 |
|
19 |
完善水質監控 |
定期監測薔薇河及其支流水質狀況,建設海州、茅口水廠取水口水質自動監測站,監控取水口水質 |
市環保局 |
市建設局 |
2011年12月底 |
|
20 |
加強河道航運管理 |
加強薔薇河碼頭及河道航運管理,取締非法碼頭,嚴控運量及貨物品種,杜絕事故性污染。 |
市交通局 |
市水利局 新浦區政府 海州區政府東海縣政府 |
2010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