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0-0040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0-03-14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10〕3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二一年三月十四日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間,是我市貫徹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加快培育區域發展新增長極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科學編制和實施好“十二五”規劃,任務艱巨,意義重大。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期間,是我市貫徹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加快培育區域發展新增長極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科學編制和實施好 “十二五”規劃,任務艱巨,意義重大。為做好“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我市沿海開發“三三五”戰略目標,認真總結“十一五”規劃實施的基本經驗,全面分析“十二五”期間面臨的外部環境,準確把握區域經濟發展格局和走勢,深入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科學規劃新時期加快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指導方針、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使“十二五”規劃成為指導連云港未來五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行動綱領。
二、工作任務
(一)完成《連云港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工作。
1.前期研究。主要任務是擬定前期研究課題,完成課題招標和委托,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研究,對前期研究課題成果進行審議,形成前期研究課題成果,為制定規劃思路提供充分的支撐和指導。初步安排21個課題作為我市“十二五”規劃編制重大研究課題。
2.規劃思路。主要任務是在前期研究基礎上,綜合分析 “十二五”期間的發展背景、發展環境和發展階段,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間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形成“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
3.規劃綱要。主要任務是在規劃基本思路的基礎上,結合重大課題研究成果和重點專項規劃初步成果,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間連云港發展的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十二五”期間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確定一批重大項目,對一些事關全局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措施,起草“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后報送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二)專項規劃編制。圍繞“十二五”時期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任務,市各有關部門按照規劃編制程序要求,組織編制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等專項規劃,納入全市“十二五”規劃體系統籌管理和實施,使之成為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指導該領域、該行業發展,決定重大項目建設和安排政府投資的基本依據。
(三)縣區級規劃編制。各縣區政府負責編制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十二五”規劃,緊密結合即將批準實施的主體功能區規劃,積極處理好與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更加突出空間約束性,成為有約束力、可操作的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要切實加強對縣區級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創新規劃理念,強化人員培訓,做好規劃的銜接協調。
三、進度安排
根據規劃編制程序,按照2011年初規劃綱要提交市人大審議批準的時間要求,“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大體分為5個階段,總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為前期研究階段。從2010年1月到2010年4月。主要任務是啟動規劃編制工作,組織“十二五”規劃編制業務培訓,開展重大問題研究,對前期研究課題進行聽議,全面完成前期研究課題。
第二階段為專項規劃編制和總體規劃基本思路形成階段。從2010年4月到2010年6月。主要任務是完成專項規劃初稿,理清發展思路,提出發展的總體設想、主線和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完成“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
第三階段為規劃綱要框架形成階段。從2010年6月到2010年8月。主要任務是收集整理資料,進行規劃編制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十二五”規劃綱要框架,完成專項規劃。
第四階段為規劃綱要形成和審議階段。從2010年8月到2011年初。主要任務是形成“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后報送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階段為規劃發布宣傳階段。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十二五”規劃綱要后,正式發布實施,并組織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規劃程序管理。按照下級規劃服從上級規劃、專門規劃服從總體規劃的原則,充分發揮總體規劃的統領作用,加強專項規劃、縣區級規劃之間的銜接協調,使各類規劃之間的發展目標、項目布局、投資安排、政策措施等有機對接。市級總體規劃由市發展改革委提出規劃草案,市政府常務會議審核后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市級專項規劃由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向市發展改革委提出立項申請,經市發展改革委綜合平衡后,上報市政府確定;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需要市政府審批或者核準的重大項目以及市政府安排投資數額較大的市級專項規劃,由市政府審批;其它市級專項規劃由市發展改革委審批,報市政府備案。未經銜接和專家論證的規劃不得報請批準;未履行立項程序編制的規劃,市政府不予批準;未經審批的規劃一律不得發布,不能作為政府投資、制定政策的依據。
(二)加強重大項目研究論證。市各有關部門要將《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明確的重大事項、重大產業納入到全市“十二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盡快形成完備的規劃體系,確保與《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總體要求一致;要圍繞產業發展定位,研究確定一批關系全局、影響深遠、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的重大建設項目,儲備更多、更大、更好、更能體現科學發展的項目;要加強與國家規劃的銜接,力爭我市更多的項目進入國家規劃盤子,為保持“十二五”時期投資和項目的持續增長打好基礎。
(三)切實提高公眾參與程度。要深入了解社會各界的發展要求,對涉及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領域,采取課題研究和高層論壇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征求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要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把規劃編制過程變成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統一思想、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的過程,增強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五、組織領導
(一)成立組織機構。市政府成立市“十二五”規劃工作領導小組,徐一平市長擔任組長,成員單位由市各有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規劃編制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 “十二五”規劃工作的領導,成立領導機構,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二)建立專家咨詢平臺。組建由市內外專家學者組成的全市“十二五”專家咨詢委員會,主要負責對“十二五”重大前期研究成果、“十二五”規劃思路進行審議和評議工作,并對“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縣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作為全市規劃工作聯系人,負責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規劃工作,人員要相對固定,形成工作的連續性。
附件:1. 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重大研究課題
2. 連云港市“十二五”專項規劃
附件1:
連云港市“十二五”規劃編制重大研究課題
1、連云港市經濟國際化背景下區域競爭力研究(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2、連云港市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市政府辦公室,委托研究)
3、連云港市建設國家東中西互動合作示范區研究(徐圩新區管委會(籌),委托研究)
4、連云港市建設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基地研究(徐圩新區管委會(籌),委托研究)
5、連云港市商務中心建設研究(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6、連云港市城市文化培育問題研究(市委宣傳部,委托研究)
7、連云港市創新型城市建設研究(市科技局,委托研究)
8、連云港市促進城鄉就業對策研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研究)
9、平安連云港建設研究(市公安局)
10、連云港市人力資源開發與保障研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1、連云港區域性航運中心建設研究(市港口管理局)
12、連云港市重大基礎設施配套支撐體系研究(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13、連云港市重化工業發展研究(市經信委,委托研究)
14、加快新亞歐大陸橋東方橋頭堡建設研究(市社科院)
15、連云港市水資源戰略保障措施研究(市水利局,委托研究)
16、連云港市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研究(市環保局,委托研究)
17、連云港市“十二五”期間投融資政策措施研究(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18、金融支持連云港發展研究(人行連云港中心支行,委托研究)
19、連云港市“十二五”期間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思路研究(市發展改革委)
20、連云港市“十二五”期間低碳經濟發展研究(市發展改革委)
21、連云港市現代農業發展研究(市農委)
附件2:
連云港市“十二五”專項規劃
1、連云港市城市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城鄉建設局)
2、連云港港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港口管理局)
3、連云港市制造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經信委)
4、連云港市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5、連云港市產業布局規劃(編制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6、連云港市住房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城鄉建設局)
7、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環保局)
8、連云港市農村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委農工辦)
9、連云港市土地利用“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國土資源局)
10、連云港市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人口計生委)
11、連云港市重大項目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12、連云港市旅游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部門:市旅游局)
13、連云港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衛生局)
14、連云港市農業機械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農機局)
15、連云港市水利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水利局)
16、連云港市金融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人行連云港中心支行)
17、連云港市人民防空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民防局)
18、連云港市氣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氣象局)
19、連云港市農業綜合開發“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農開局)
20、連云港市就業與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1、連云港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港口局、民航站、郵政局)
22、連云港市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教育局)
23、連云港市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科技局)
24、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5、連云港市信息產業“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經信委)
26、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商務局)
27、連云港市開放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
28、連云港市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29、連云港市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婦聯)
30、連云港市民政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民政局)
31、平安連云港建設“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公安局)
32、連云港市海洋與漁業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海洋與漁業局)
33、連云港市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文廣新局)
34、連云港市體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體育局)
35、連云港市物流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6、連云港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規劃(編制單位:市政府法制辦)
37、連云港市城市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單位:市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