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3-00151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3-11-06 |
標 題 | 關于轉發市公安局《連云港市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3〕17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公安局《連云港市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建設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轉發市公安局《連云港市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市公安局《連云港市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建設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連云港市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建設實施意見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01]85號)和省公安廳《全省組建鄉鎮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實施方案》,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地方專職消防力量,提高鄉鎮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更好地為城鎮建設和發展服務,現就全市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組建鄉鎮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的總體目標是:充實地方專職消防隊伍,以彌補公安消防隊伍力量不足的缺陷,努力消除廣大鄉鎮和農村地區滅火力量的空白點,全面提高鄉鎮抗御火災能力,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
二、建隊對象和建設目標
(一)建隊對象:除在公安消防隊保護范圍之內的鄉鎮,以及已經建立地方專職消防隊,或者有條件建立專職消防隊且正在實施的鄉鎮以外,其他的鄉鎮均應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隊建立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
(二)建設目標:全市力爭2003年年內完成所有鄉鎮(含重點中心鎮)建設目標的60%, 確保200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鄉鎮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建隊任務。
三、建隊標準
鄉鎮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應保障在24小時內有一定數量的保安聯防隊員承擔滅火執勤任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和裝備。基本標準為:
(一)隊員:6人。
(二)器材裝備(總造價11000元以內):三輪摩托消防車1輛,機動消防泵1臺,水槍1-2支,水帶4-6盤,吸水管1根,濾水器1件,鐵鋌或腰斧1把,消火栓扳手1把,滅火戰斗服(含頭盔、戰斗服、膠靴、安全帶、手套)2-3套。
(三)車庫:1間。
四、經費保障
鄉鎮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的籌建經費主要通過以下渠道:一是經驗收合格后,省公安廳每個隊補貼5000元;二是由所在縣(區)政府撥款3000元;三是其余經費由所在鄉鎮自行籌集。
鄉鎮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的日常運行經費由各鄉鎮財政承擔。同時,鄉鎮可設立消防專項基金,通過協調轄區內單位出資、接受單位和個人捐助、從火災保險理賠費中按標準提取撲救補償費等形式籌集。
五、隊伍管理
鄉鎮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由所在鄉鎮政府統一領導,派出所實施管理,同時接受公安消防大隊的業務指導和滅火調動指揮。隊員在現有素質較好的保安聯防隊員中挑選,實行一職多能。隊員經公安消防大隊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消防隊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業務訓練、執勤備戰、日常管理等工作應參照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執行。
(一)隊伍建制:消防隊設隊長一名,由派出所一名所長兼任,全面負責隊伍的管理工作。消防隊下設兩個戰斗班,輪流執勤。每個班設班長一名,駕駛員一名,戰斗員兩名。
(二)人員職責:消防隊應制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主要包括:隊長職責、班長職責、隊員職責、駕駛員職責。
(三)管理制度:消防隊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值班制度、車輛裝備管理制度、器材維護保養制度、行車安全制度、請銷假制度、學習和工作制度、業務訓練制度、獎懲制度等。
六、滅火戰斗
保安聯防消防隊在接到群眾報警或“119”、“110”出警指令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撲救。一般火災出救,由值班民警隨隊指揮撲救,遇較大火災,派出所長帶隊指揮撲救。保安聯防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迅速查明火情,利用現有裝備和附近水源快速投入滅火戰斗,充分發揮控制和撲滅初期火災的作用。遇較大火災或特殊火災時,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隊增援。
保安聯防消防隊員應經常深入轄區熟悉水源、道路,并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組織實地演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組建鄉鎮公安派出所保安聯防消防隊,是消防組織網絡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安機關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我市創建“平安連云港”,加快發展,實現快速崛起,融入全省“兩個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務必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其作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各級政府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具體工作方案和建隊方案,并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及時做出部署,并層層簽訂責任狀,加強對建隊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建隊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如期完成任務。
(二)增加投入,保證組建工作的正常需要。各級政府要積極拓展經費籌措渠道,以滿足保安聯防消防隊組建和正常運行等需要。要從適應當地經濟條件和撲救火災的實際需要出發,因地制宜,配備必要的器材裝備,既不要貪大求全,過多增加當地財政和企業的負擔,也不能隨意降低標準,達不到撲救火災的基本要求。鄉鎮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可在硬件設施建設和人員配置上適當提高建設標準。
(三)強化管理,切實提高滅火戰斗能力。各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要認真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加強業務訓練和執勤備戰。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聯防消防隊教育訓練、業務考核、火災撲救和器材裝備維護等工作的指導,要通過比武、會操、考核等活動,促進保安聯防消防隊的業務素質和戰斗力的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