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3-0011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3-08-18 |
標 題 | 關于成立市禁毒委員會及明確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3〕14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充分發揮市禁毒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統一領導并切實做好全市禁毒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江蘇省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的通知》(蘇政辦發[2001]83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禁毒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能如下:市公安局:一、掌握毒品違法犯罪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成立市禁毒委員會及明確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充分發揮市禁毒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統一領導并切實做好全市禁毒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江蘇省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的通知》(蘇政辦發[2001]83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禁毒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能如下:
市公安局:
一、掌握毒品違法犯罪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
二、組織、指導、監督、開展毒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查處涉毒違法行為。
三、組織、指導各地和協調市有關部門開展毒品預防教育工作。
四、組織、指導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主管強制戒毒工作,負責強制戒毒所的建設和管理。協調、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對戒毒出所人員的管理、監督和幫教措施,鞏固戒毒成果。負責自愿戒毒場所的設置審批,指導各級公安機關查處、取締非法開辦的戒毒脫癮治療業務。
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麻醉、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等工作,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生產備案和購用證明的年檢和麻黃素運輸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六、因毒品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被交付執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的監督改造工作。
七、統一協調區域間的禁毒協作。
八、負責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市委宣傳部:
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宣傳文化系統有關部門運用多種形式宣傳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禁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宣傳國家和我省的禁毒法律、法規,宣傳禁毒知識和禁毒斗爭成果、經驗,宣傳禁毒工作先進典型及重大活動。
二、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禁毒意識,為禁毒斗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
三、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禁毒宣傳工作計劃,推動、落實禁毒宣傳工作的經?;?、制度化。
市衛生局:
一、負責自愿戒毒場所執業許可審批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配合公安機關取締非法設立的自愿戒毒醫療場所。
二、制定戒毒治療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對強制戒毒所、勞教戒毒所、戒毒醫療機構從事醫療和護理工作的人員進行資格認證。
三、對經吸毒引起的傳染性疾病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并對治療工作提供業務和技術指導。
四、依法加強對醫療機構內部麻醉、精神藥品的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五、指導戒毒治療科研工作,鼓勵探索新的臨床戒毒治療方法。
六、配合公安、司法機關開展強制戒毒和勞教戒毒工作。
連云港海關: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海關監管區內開展毒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查緝工作,嚴厲打擊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學品違法犯罪活動。
二、依照有關規定,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醉、精神藥品進出口的監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審理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第一審毒品犯罪案件;審理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提出上訴或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毒品犯罪案件。
二、指導、監督下級人民法院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進行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三、定期公布重大毒品案件審理結果,適時組織召開打擊毒品犯罪分子的公判大會,震懾犯罪,教育群眾。
市人民檢察院:
一、對應當由本院管轄的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審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
二、領導、監督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和抗訴以及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
三、對各級人民法院有關毒品案件生效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依法提出抗訴。
四、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審判、刑罰執行活動及涉毒人員羈押場所進行監督。
五、組織、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禁毒專業培訓,提高禁毒執法水平。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
一、把禁毒事業發展計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做好禁毒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與協調發展。
二、按規定程序統籌安排用于禁毒基本建設的投資和利用外資計劃。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一、負責制定化工、輕工行業易制毒產品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化工、輕工行業易制毒化學品重點生產企業的生產協調和監管,規范銷售渠道。
二、配合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做好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的調查核實工作。配合海關和公安部門打擊走私易制毒化學品犯罪活動。
三、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取締非法藥品生產企業。
市教育局:
一、將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毒品預防教育作為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制定政策、規劃和制度、措施,認真抓好落實。
二、指導、督促各級、各類學校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及教職工的毒品預防教育,不斷增強其防毒、拒毒禁毒意識。
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全社會的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市安全局:
一、充分利用職能優勢,注意收集境內外毒品犯罪組織的情報信息,以及世界各國在打擊毒品犯罪方面的措施、經驗及法規,為研究制定打擊毒品犯罪的對策提供參考。
二、根據需要和可能,為毒品專案偵查提供情報支持。
市民政局:
一、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促進對吸毒人員幫教措施的落實,推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的開展。
二、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救濟符合社會救濟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戒毒人員及其家屬。
三、加強對禁毒社團組織的管理,支持其依法開展工作。
四、做好對禁毒英烈家屬和傷殘人員的撫恤工作。
五、加強對收容遣送站的管理,協助公安機關對被收容人員進行禁毒、戒毒宣傳教育,并對其中的吸毒、販毒人員做好審查、移交和遣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強制戒毒工作。
市司法局:
一、開展禁毒法制宣傳教育,并將其納入普法教育規劃。
二、負責勞動戒毒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依法收容強制戒毒的勞動教養人員,積極做好強制戒毒、治療康復和矯治惡習工作,努力降低復吸率。
三、負責對在監獄服刑的涉毒罪犯的關押改造工作,依法執行刑罰,做好教育改造工作,不斷提高改造質量,努力減少重新犯罪。
市財政局:
一、根據禁毒工作任務,將每年禁毒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對戒毒、禁毒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費用,在財力上給予必要的支持。
二、認真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做好對禁毒罰沒款的管理工作。
三、加強對禁毒經費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顚S?。
市農業局:
一、配合有關部門,在農村開展禁種毒品原植物的宣傳教育。
二、協助公安機關開展毒品原植物的禁種和鏟除工作。
市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
一、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機制,強化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在維護合法貿易正常開展的前提下,防止易制毒化學品通過非法貿易流入國內外制毒渠道。
二、檢查、監督、指導全市各級外經貿管理部門和市屬外經貿企業貫徹執行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做好對各類外經貿企業進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的初審工作。
三、了解掌握外經貿領域禁毒工作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會同有關部門適時調整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
市文化局:
一、發揮文藝團體及各級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的作用,運用各種藝術形式宣傳國家禁毒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支持、鼓勵文藝工作者通過藝術創作反映禁毒斗爭中涌現出的英雄事跡,揭露國內外毒品犯罪分子的罪惡,揭示毒品的嚴重危害。
三、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重大禁毒文藝宣傳活動的組織工作。
四、配合公安機關加強娛樂場所的管理,積極配合查處在此類場所發生的涉毒違法犯罪活動。
市廣播電視局:
一、指導全市各級電臺、電視臺開展禁毒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有關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協調市級電臺、電視臺宣傳報道禁毒工作。
二、支持、鼓勵廣播電視工作者創作反映禁毒題材的廣播影視節目。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組織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對工商企業、市場的監督管理,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流通領域及娛樂場所中發生的毒品犯罪行為。
二、會同公安、經貿、醫藥、衛生等部門,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醉精神藥品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管理,嚴防非法生產和經營國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學品、麻醉精神藥品,對查實參與販毒、非法買賣易制毒化學品、麻醉精神藥品的經營單位,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三、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督促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在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經營者及其雇工中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四、查處非法進行的戒毒藥品和戒毒器具的廣告宣傳。
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查麻醉藥品、精神藥物生產、經營單位的設置。配合公安機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使用、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物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負責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使用的行為。
三、負責麻黃素的生產、銷售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機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使用麻黃素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負責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戒毒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開展法制和禁毒宣傳教育,提高各級人員的知法、守法、執法和禁毒意識。
市總工會:
一、指導各級工會加強對職工的毒品預防教育工作。
二、充分利用直屬宣傳教育陣地,積極組織開展對職工群眾的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三、指導各級工會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引導和教育職工群眾遠離毒品。
團市委:
一、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識,增強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識。
二、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科技、體育活動,豐富青少年精神生活,教育青少年遠離毒品。
三、組建和發展“青年禁毒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青少年在禁毒工作特別是禁毒宣傳教育和幫教吸毒人員中的作用。
四、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廣泛開展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位”活動,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做好涉毒青少年的幫教工作。
五、協調與青少年事務有關的部門共同禁毒。
市婦聯:
一、把禁毒工作作為各級婦聯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組織形式多樣的活動,加強毒品預防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婦女遠離毒品。
二、組織、動員婦女積極參與禁毒斗爭,通過“婦女禁毒協會”等做好對吸毒婦女的幫教工作。
三、發揮婦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廣泛開展“不讓毒品進我家”活動,創建“無毒家庭”,并將其納入“五好文明家庭”的創建活動之中,努力做好家庭毒品預防教育工作。
附件:連云港市禁毒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主 任: 周保法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周文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
孫 燦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戴勝利 市公安局副局長
委 員: 王家全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
安海明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方念軍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委員
趙黨成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劉勝利 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崔恩山 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蔣 林 市公安局副局長
吳中華 市司法局副局長
李 東 市教育局副局長
周 偉 市衛生局副局長
李虎成 市民政局副局長
于冬君 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紀委書記
金萬佐 市文化局副局長
楊 浩 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秦 潔 市財政局紀檢組長
王正高 市農業局紀檢組長
楊 陽 連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伏彩國 連云港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趙業亭 連云港海關緝私分局副局長
歐嚴峻 市總工會副主席
李 莉 團市委副書記
魏 勤 市婦聯副主席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蔣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