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018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01-15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2014年全國企業創新調查連云港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5〕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統計局、市科技局擬定的《2014年全國企業創新調查連云港市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2014年全國企業創新調查連云港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市統計局、市科技局擬定的《2014年全國企業創新調查連云港市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月15日
2014年全國企業創新調查連云港市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于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精神,國家定于2014年開展全國企業創新調查。根據我市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調查目的
掌握企業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了解我市企業創新活動的總體規模和分布情況,了解企業創新的類型、成效、合作方式、政策環境、阻礙因素以及企業家對創新的認知等情況。進一步完善創新指標體系,推動創新調查制度建設,提高科技統計工作水平,為制定創新驅動政策,監測、評估我市創新體系和創新型城市建設進程提供依據。
二、調查對象和范圍
調查對象是國民經濟中創新活動相對活躍行業的企業法人。涉及行業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
三、調查方法
重點調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
四、調查主要內容
調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開展產品創新、工藝創新、組織創新和營銷創新的基本情況,企業創新活動的投入和產出情況,產學研合作創新情況,阻礙企業創新的因素情況,企業家對創新的認識情況以及創新政策的落實情況等。
五、調查時間及進度安排
本次調查標準時點為2014年12月31日,定量指標的時期資料為2014年度,定性指標的時期資料為2013-2014年度。
調查工作的時間進度安排是: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訓材料編寫與印刷工作,并完成創新調查工作布置和鄉鎮級業務培訓;12月底前完成軟件程序培訓;2015年1月底前完成縣區及市直企業布置暨培訓會議;4月底前完成基層數據采集;8月底前完成調查資料的審核和匯總;9月底前完成調查主要數據的發布;12月底前完成資料整理和開發工作。
六、調查的組織實施
本次調查由市統計局和市科技局統一組織。市統計局負責編寫培訓材料、培訓鄉鎮級人員、培訓數據處理程序、采集和審核評估數據、調查資料的整理開發和對外發布等。各縣區政府要按照調查方案的要求,組織好本地區具體實施工作。
七、經費保障
調查所需經費按照分級負擔原則由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共同負擔。
八、工作要求
本次調查涉及范圍較廣、工作要求較高。各縣區要高度重視、抓緊落實,認真做好本地區調查的組織實施與培訓宣傳工作,并在工作條件和經費方面給予必要保障;對在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加強溝通、切實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