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3-0011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3-08-11 |
標 題 | 關于轉發加快中醫藥發展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3〕13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衛生局擬定的《關于加快中醫藥發展的意見》,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關于加快中醫藥發展的意見中醫藥工作是衛生工作的三大戰略重點之一。近年來,我市中醫藥事業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有了較大發展,在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弘揚祖國傳統文化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轉發加快中醫藥發展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衛生局擬定的《關于加快中醫藥發展的意見》,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關于加快中醫藥發展的意見
中醫藥工作是衛生工作的三大戰略重點之一。近年來,我市中醫藥事業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有了較大發展,在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弘揚祖國傳統文化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從總體上看,我市中醫藥工作仍比較薄弱,中醫機構規模不大,投入不足,中醫人才匱乏,機制缺乏活力,與同級綜合醫院的發展水平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必須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為加快中醫藥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時期中醫藥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發展中醫藥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和中醫政策,堅持中西醫并重,加強中醫藥繼承與發展,以提高中醫藥學術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為主線,以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中醫藥服務為準則,以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為動力,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藥現代化進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醫療保健的需求,為我市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現階段中醫藥事業的發展目標:深化中醫藥改革、優化中醫藥資源配置;完善中醫藥服務功能,拓寬中醫藥服務領域;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提高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實現中醫藥現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礎,使我市的中醫藥工作邁上新臺階,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人民群眾需求的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體系。
(三)“十五”期間中醫藥工作的主要任務:以改革為動力,圍繞加強中醫機構基礎設施建設、中醫藥科學技術研究、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學術繼承與發展、農村中醫工作、中醫藥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重點任務,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發展步伐,推進中醫藥現代化、產業化進程。“十五”期間,市中醫院達到三級甲等中醫院標準,贛榆縣、灌南縣中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院標準,灌云縣、東海縣中醫院達到二級中醫院基本標準,連云港中藥學校建成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爭取完成1—3項省級科研項目、10項市級科研項目。建設2—3個市級重點專科,爭取建設1—2個省級重點中醫專科。5名市級學科帶頭人、20名重點人才進入市衛生系統“125工程”。再培養5名省名中醫,20名市名中醫。贛榆縣達到省級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水平。完成市中醫院門診樓建設,完成連云港中藥學校搬遷,完成東海縣中醫院搬遷等工作。加強中藥材的開發利用和野生中藥資源的保護,提高中藥質量,加強中藥生產現代化工程技術研究,積極發展現代中藥制劑,“十五”期間大力開展中藥的研究與新品種開發,爭取研發30個新品種,其中爭取突破一類新藥1個品種,二類新藥10個品種,三類新藥20個品種,上市15個以上新藥品種。
二、進一步深化中醫藥體制改革
(一)以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契機,積極推進中醫醫療機構體制改革。政府舉辦的承擔中醫藥學發展任務、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代表區域中醫藥發展水平的市、縣中醫醫療機構,應當以公有制為主體,同時要支持、鼓勵和引導民營中醫醫療機構健康發展,逐步形成多種所有制中醫醫療機構共存,各中醫醫療機構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中醫藥服務的新格局。
(二)積極深化中醫辦醫體制的改革。努力探索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辦醫體制、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逐步擴大經營權和所有權適度分離的試點。鼓勵、吸引社會資金,舉辦合作、合資和其他形式非營利性或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鼓勵取得中醫執業資格的人員依法在農村和社區基層開展中醫藥診療服務。舉辦中醫醫療機構要符合國家和省制訂的中醫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在臨床診療科室設置等方面突出中醫藥特色和優勢。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技術規范,嚴格中醫藥各項服務的準入和管理。縣級以上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撤銷、合并、轉變性質依照法定程序報省中醫藥管理行政部門批準。
(三)加大中醫藥機構內部運行機制改革力度。深化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人事制度的改革,積極推行以聘用制為核心的新型用人制度,實行崗位管理、評聘分開;按照績效優先、按勞分配、兼顧公平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建立重實績、重貢獻,靈活多樣的分配激勵機制,真正建立起有約束、有競爭、有責任、有激勵、有活力的內部運行機制。調整服務結構,轉變服務模式,在做好基本醫療服務的同時,充分發揮中醫特色優勢,開展中醫養生、康復、保健等特需服務,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民群眾對中醫藥的多樣化需求。積極穩妥地推進中醫醫療機構后勤社會化改革進程。不斷調整和完善醫藥收入比例,提高技術收入的含量,努力降低藥品收入。
(四)嘗試組建中醫醫療機構集團或聯合體,拓展中醫醫療市場和服務范圍,充分挖掘和利用現有資源,最大限度滿足和保障中醫機構的正常、健康、穩步的發展。
三、大力推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和交流
(一)中醫藥科學研究要面向臨床、面向生產、面向社會需求。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傳統中醫藥研究方法,通過學術、技術、理論創新,積極開展對中醫藥臨床有重大作用的學術研究,提高中醫藥學術水平和疾病防治能力。中醫藥臨床應用研究要不斷探索中醫藥防治疾病的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和新藥物,促進中醫藥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用;加大中藥制劑的研發和應用,為臨床和科研提供保障,中藥制劑應當視為中藥飲片,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予以支付。
(二)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與重點臨床專科建設。重點學科的建設要與重點臨床專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緊密結合,形成合力和技術優勢,發揮中醫藥在腎病、肛腸、消化、骨傷、針灸、推拿等領域里的特色和優勢,十五期間力爭有2—3個中醫重點專科達到市級重點專科水平,市衛生行政部門要制定中醫重點專科評比標準,為創省中醫重點專科作準備。
(三)切實做好中醫藥繼承發展創新工作。既要認真總結繼承歷代醫家長期醫療實踐的豐富經驗,加以應用而不致失傳,又要勇于創新,做到與時俱進,在繼承中發展,在創新中前進,不斷吸取現代科學技術的新經驗、新思想、新成果,促進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的共同發展。
(四)加強中西醫結合工作,充分發揮中西醫結合的學科優勢。加強中西醫結合的基礎及臨床系統研究,鼓勵西醫工作者特別是高年資醫師學習和研究中醫藥學,定期舉辦西學中班;加強中西醫結合基地建設,大力扶持有特色的中西醫專科,不斷提高中西醫結合水平。抓住臨床重大及難治性疾病防治的關鍵,爭取中西醫結合方面的研究有所突破和創新。
(五)擴大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發揮民間、政府、雙邊及多邊交流的主導作用,提高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的質量、水平和層次,鼓勵中醫藥單位依法到境外開展中醫藥醫療、教學、科研活動,要充分利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利條件,推動中醫藥更廣泛地走向世界。
四、加速培養各級各類中醫藥人才
(一)健全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包括在職研究生教育,鞏固和提高不同學歷層次、不同知識結構、不同職稱的中醫藥人員的業務素質;開展對全科醫師、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和技術培訓,提高他們運用中醫藥防治常見病、多發病的能力,發揮中醫藥在農村和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做好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要通過定期組織他們授課、交流心得和鼓勵他們撰寫專著等多種形式,搶救和繼承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
(二)認真抓好名中醫專家的選拔與管理,繼續開展名中醫、名中西結合專家的推薦、評選、命名工作,培養造就新一代省、市名中醫。人事和衛生部門要結合中醫特點,制定一套引進來、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政策,使中醫事業能夠持續發展。
(三)切實加強中醫藥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高尚的醫德、廉潔的醫風,是中醫藥的傳統美德,要把加強中醫藥職業道德教育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引導和教育廣大中醫藥工作者堅持“以病人為中心”,樹立中醫藥工作者愛崗敬業、精益求精、開拓進取、樂于奉獻、文明行醫的良好形象。
(四)連云港中藥學校在完成中醫藥高等專科人才培養的同時,要根據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自己特色優勢,為全省(全國)培養農村適用人才,如中藥材種植、中藥炮制、中成藥生產、中藥營銷等專門人才。
五、大力加強農村中醫工作
(一)充分發揮中醫藥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中醫藥的基礎在農村,深受農民群眾歡迎,各地要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加強縣級中醫院和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建設,中心衛生院必須有中醫科;鄉村醫生必須掌握簡單的中醫中藥診療方法,并作為今后晉升的必備考核內容之一。
(二)開展農村中醫社區服務。篩選和推薦適合在農村的中醫適宜技術,擴大中醫藥服務領域,有條件的鄉鎮都要開展中醫社區醫療服務,通過社區醫療服務等形式使中醫藥直接服務于廣大農民。
(三)積極開展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的創建活動。贛榆縣要達到省級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的標準,其他縣要對照標準制訂創建計劃;在有條件的鄉鎮開展創建農村中醫工作先進鄉鎮工作并逐步推廣。
六、完善發展中醫藥的政策措施
(一)認真貫徹黨的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藥的政策,堅持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加強中醫藥法制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認真貫徹實施《江蘇省發展中醫條例》,依法保障中醫藥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努力增加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經濟發展和公共財政體制要求的中醫藥撥款政策和投入機制,確保各級政府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逐步增加。各級財政要繼續將中醫藥經費實行預算單列,合理安排中醫專項經費。各地用于中醫藥事業的財政性經費原則上不低于同期財政經常性支出的增長幅度。對實施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中醫醫療機構,藥品結余上繳財政的部分,財政給予全額返還。適當放寬對中醫醫療機構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核定比重。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贈贊助,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形成多渠道籌措中醫藥經費的機制。
(三)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機構補償機制。充分考慮中醫藥的特點,適當提高中醫診療技術服務價格,體現中醫技術勞務價值。放開營利性中醫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和非營利性中醫機構特需服務價格。對符合中醫藥現代化發展方向的創新藥品以及傳統名中藥在價格上給予扶持。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獲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資格的中醫醫療機構可以作為統籌地區全體參保人員的定點醫療機構,并與同一地區同級綜合醫療機構實行相同的醫療費用結算標準。
(四)對中醫機構業務用房基本建設項目,各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免征有關規費、稅金。各級衛生部門要就中醫藥重點專科的發展、重點人才的培養、如何提高省市名中醫的待遇等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市人事、衛生部門對獲省、市名中醫專家稱號的專家要制定相應獎勵辦法。衛生、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中藥材的種植、加工質量的管理,并根據中醫藥學的特點,扶持發展中醫醫療機構特色中藥制劑。
七、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各級政府要把發展中醫藥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醫藥工作,切實解決發展中醫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至少為中醫機構辦一件大事、實事。各級政府要把中醫藥事業納入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采取措施,保證中醫藥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密切配合,形成發展中醫藥的合力,各級衛生部門要成立專門的中醫管理機構,加強對發展中醫藥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各級計劃、建設、財政、人事、科技、教育、物價、工商、稅務、藥品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主動關心和支持發展中醫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中醫藥工作。
(三)加強中醫藥宣傳,做好中醫藥科學普及工作。每年10月22日“國際傳統醫藥日”為全省中醫宣傳日,各級衛生和新聞等部門要從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的高度,在全社會宣傳黨的中醫藥政策,宣傳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宣傳中醫藥工作者的先進業績,引導全社會正確認識中醫藥,關心支持中醫藥。大力宣傳中醫藥科普知識,提高人民群眾應用中醫藥自我保健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