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24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5-04-0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5〕4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1月17日國家、省、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1月31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2005年全市將集中開展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內河和海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煤礦和非煤礦山)、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建筑(建筑施工和拆遷工程)、海洋漁業、鍋爐壓力容器和森林防火等10個方面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工安排
(一)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牽頭負責,市交通局、市農機局、市建設局配合。
(二)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消防支隊牽頭負責, 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配合。
(三)水上交通(內河和海上)安全專項整治。內河,由市交通局負責;海上,由連云港海事局負責。
(四)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社配合。
(五)礦山(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非煤礦山,由市安監局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供電公司配合;煤礦,由市煤炭工業公司負責。
(六)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牽頭負責, 市衛生局、市總工會配合。
(七)建筑(建筑施工和拆遷工程)安全專項整治。建筑施工,由市建設局負責;拆遷工程,由市拆遷辦負責。
(八)海洋漁業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
(九)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專項整治。由連云港質監局負責。
(十)森林防火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林業局負責。
二、整治內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在繼續抓好“五整頓、三加強”基礎上,對事故多發的危險路段和駕駛員隊伍、路面行車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并加大農村道路安全整治力度。
(二)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對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進行集中治理,推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針對農村火災事故多發和城市高層建筑增多消防難度加大的情況,重點抓好農村消防安全和城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三)水上交通(內河和海上)安全專項整治。繼續對“四客一危”重點船舶和鄉鎮渡口、海上旅游登乘點等重點區域進行安全治理。
(四)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繼續抓好“五整頓、兩關閉”,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加大整治力度,凡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堅決關閉。要按照嚴格條件、規范經營的原則,提高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水平。
(五)礦山(包括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對煤礦瓦斯災害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進行集中治理。對2004年安全評估中達不到安全條件、嚴重破壞環境的非煤礦山要全部停產整頓,經整頓仍不合格或年開采規模在5萬噸以下的一律關閉。
(六)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專項整治。以礦山企業塵肺病、制造加工業機器傷人和慢性職業中毒為重點,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七)建筑(建筑施工和拆遷工程)安全專項整治。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存在重大隱患又不認真進行整改以至發生事故的建筑(拆遷)施工企業以及村鎮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行集中整治。
(八)海洋漁業安全專項整治。對海洋捕撈和養殖安全,特別是海洋捕撈安全進行專項治理。
(九)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專項整治。以整治小鍋爐和氣瓶為重點。
(十)森林防火安全專項整治。以落實景區、林場防火責任制和救援體系為重點,加強森林防火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2005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研究制訂整治計劃,落實整治責任,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對專項整治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在整治中做到上下結合、部門結合和區域結合。
(二)制定整治方案。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和工作職責,研究制定今年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分析目前現狀,找出突出問題,明確職責分工和整治期限,提高整治標準,做到責任落實,措施過硬,跟蹤督查到位。各項專項整治在年度內要力爭解決2-3個突出問題。各牽頭部門制定的專項整治方案在下發之前要送市安委會辦公室審定。
(三)強化協調配合。各牽頭及配合部門在整治工作中要形成相互支持,齊抓共管的合力。市安委辦將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協調會,溝通信息,通報情況,研究解決突出問題。
(四)建立長效機制。及時總結專項整治的經驗和做法,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進安全生產從集中整治向規范化、經常化、制度化轉變,要逐步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礦小廠,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設備。要加強全員安全培訓,采取多種形式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要突出隱患整改,組織開展好安全檢查、抽查、督查和驗收考評工作。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安全生產整治工作,各項措施要具體可行,切實解決我市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確保2005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總體目標的實現。聯系電話:5515976 ,傳真:5515975。
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