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2-00171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2-11-20 |
標 題 | 關于調整市政府法律顧問團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2〕18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提高行政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深入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打造法治政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市政府法律顧問團進行調整。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調整市政府法律顧問團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提高行政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深入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打造法治政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市政府法律顧問團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成員名單如下:
團 長:陳 中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法制辦主任
副團長:劉 紅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邵 明 市司法局副局長
秘書長:韋慶國 市政府法制辦執法監督處、法制協調處處長
金良東 市司法局律管處處長
成 員:趙科學 淮海工學院副教授
王慶軍 連云港職業技術學院經濟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吉玉泉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教授
張玉萍 淮海工學院法學系副主任、副教授
蔣詩華 江蘇豪森醫藥集團法務部主任
莊海雁 中國石化集團連云港堿廠律師事務部主任
顧壹心 市律師協會會長
郭中方 江蘇田灣律師事務所主任
李傳斌 江蘇公善民律師事務所主任
隋新明 江蘇順維律師事務所主任
徐道波 江蘇云臺山律師事務所主任
洪立東 江蘇連城律師事務所主任
孔祥翔 江蘇念黎律師事務所主任
高海洋 江蘇和濟律師事務所主任
程 巖 江蘇明智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市政府法律顧問團的主要職責是為市政府的重大決策、行政管理及其他重要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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