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3-0020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3-06-06 |
標 題 | 關于下達2003年環境保護目標任務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03〕9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推進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和生態城市建設工作,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現將連云港市2003年環境保護目標任務下達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下達2003年環境保護目標任務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推進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和生態城市建設工作,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現將連云港市2003年環境保護目標任務下達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
二○○三年六月六日
序號 |
目 標 內 容 |
責 任 單 位 |
1 |
制定2005年上半年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方案,分解下達2003年創建目標任務,并由市政府頒布實施。 |
市愛衛辦 |
2 |
新海污水處理廠一期二步工程完成投資3500萬元;東部城區污水處理廠完成投資1000萬元;贛榆縣污水處理廠完成投資3000萬元;灌云縣污水處理廠完成投資2000萬元;東海縣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灌南縣污水處理廠完成初步設計審批。 |
市建設局 各縣政府 |
3 |
完成釣魚山垃圾場污水入鹽河截流管網工程;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 |
市城管局 |
4 |
四縣縣城開工建設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市區河道(澗溝)內及岸邊無垃圾。 |
市水利局、城管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5 |
搞好閘壩調控,保證薔薇河上游來水水質;定期放水沖洗玉帶河、西鹽河、龍尾河,保證水質達標和水面清潔;完成東鹽河、宋跳付河河道拓寬整治。 |
市水利局 |
6 |
加強薔薇河飲用水源保護;確保市區及四縣縣城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98%以上;取締水源保護區內非法種植、養殖活動。 |
市水利局、建設局、環保局、各縣政府、新浦區政府、海州區政府 |
7 |
鞏固水污染源達標排放成果,對占水污染負荷70%以上的企業安裝自動監控裝置。 |
市環保局、各縣政府 |
8 |
投資480萬元建成玉帶河南岸、幸福橋西泵站,完成海州玉帶河南岸污水截流入化工排污溝工程;建成鹽河東岸、海寧路北泵站,擴大鹽河東岸污水截流管網覆蓋范圍;規劃建設大浦工業區、宋跳高新技術開發區排污管網。 |
市規劃局、建設局、開發區 |
連云港市2003年環保目標任務
序號 |
目 標 內 容 |
責 任 單 位 |
9 |
在用機動車輛尾氣排放經檢測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駛;市區內禁止兩沖程助力車上牌、銷售,并制定限期淘汰方案;對超過使用年限的摩托車強制報廢。 |
市發展計劃委、經貿委、公安局、環保局、連云港工商局 |
10 |
擴大新海發電公司、田申熱電有限公司、第二熱電廠、海興熱電公司供汽范圍;市區集中供熱率大于40%。 |
市經貿委、環保局、開發區 |
11 |
推廣使用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確保煙控區覆蓋率達100%;市區空氣質量達二級以上天數不少于265天,比上年增長5%。 |
市經貿委、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
12 |
整修市區破損道路,硬化、綠化市區裸露地面;采取沖洗、灑水等措施,減少道路揚塵;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市區房屋拆遷、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核電站施工和港區裝卸揚塵污染;擴大商品混凝土使用率。 |
市國土局、建設局、交通局、城管局、拆遷辦、江蘇核電有限公司、港務局 |
13 |
加強市區建成區綠化建設,綠化投入1.3億元,新增綠化面積150萬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比上年度有所提高。 |
市建設局、國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各區政府、開發區 |
14 |
市區建成區和縣城建成區實施機動車禁鳴;整治建筑施工、商業活動和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污染;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90%以上。 |
市公安局、文化局、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
15 |
四縣制定生態示范區建設年度目標任務并實施;每縣建成2個市級環境優美小城鎮、5個生態示范村;各縣新創建2個有機食品基地。 |
市環保局、各縣政府 |
16 |
建設連云港堿廠固液分離一期工程;新電公司、連云港堿廠、錦屏磷礦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90%、80%、30%以上。 |
市經貿委、新電公司、連云港堿廠、錦屏磷礦 |
17 |
建成連云港鈴木組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成江蘇省輻射環境監測管理連云港分站。 |
市環保局 |
18 |
危險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確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100%。 |
市城管局、衛生局、各縣區政府 |
序號 |
目 標 內 容 |
責 任 單 位 |
19 |
完成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
市發展計劃委、環保局、各縣政府 |
20 |
加大環保投入,確保環保投資占GDP 百分之二以上;完成排污費征收任務。 |
市發展計劃委、環保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21 |
環保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安排的污染防治基金不少于同級財政收入的千分之三。 |
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22 |
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和超薄塑料袋;及時清除白色污染。 |
市經貿委、城管局、環保局、連云港工商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23 |
嚴格審批在居民樓和沿街商住樓新上餐飲服務業;清理或搬遷市中心區內金屬門窗加工點,規劃建設金屬門窗加工市場。 |
市規劃局、城管局、房管局、環保局、衛生局、連云港工商局、各區政府 |
24 |
實施秸稈禁燒,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秸稈綜合利用率比上年有所提高。 |
市農業局、農機局、環保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25 |
新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覆蓋率1個百分點;制定“十五”期間達8%的計劃并組織實施;申報灌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 |
市林業局、各縣政府、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6 |
開展循環經濟培訓;制訂循環經濟實施方案。 |
市經貿委、環保局 |
27 |
創建循環經濟示范工程(每縣1個);推廣清潔生產(每縣2家、每區1家企業通過審核);每縣1家企業通過ISO14001認證;開發區通過ISO14001認證。 |
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序號 |
目 標 內 容 |
責 任 單 位 |
28 |
全市完成30所學校、20個社區、10個星級賓館、10家企業和1條步行街(32111)綠色文明工程分解目標任務。 |
市經貿委、教育局、環保局、旅游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29 |
發布環境質量周報、城市空氣質量日報及預報;市電臺、報社各播發環保新聞100篇以上,在“6.5”世界環境日期間開辟專版(專欄)宣傳一期;市電視臺播發環保新聞40篇以上。 |
市廣電局、氣象局、環保局、連云港日報社、蒼梧晚報社 |
30 |
開展“6.5”世界環境日宣教活動;全市五所中小學、幼兒園通過省級“綠色學校”驗收;中小學環保課程開課率達100%。 |
市教育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31 |
對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并編制環保規劃;建設項目環保預審、環評、“三同時”執行率達100%;在企業審批和年審中嚴格執行環保預審制度。 |
市發展計劃委、經貿委、規劃局、建設局、外經貿局、環保局、連云港工商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
32 |
各縣區開展1—2個采石塘口植被恢復試點。 |
市國土局、林業局、環保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