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2-00085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2-03-30 |
標 題 | 關于分解下達2012年節能目標任務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2〕4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確保我市完成“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7%的目標,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2012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5%的節能目標任務進行分解下達。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分解下達2012年節能目標任務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確保我市完成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7%的目標,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2012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5%的節能目標任務進行分解下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區要進一步健全節能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將節能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重點能耗企業。要加強對節能工作的考核和監督,把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考核體系,作為考核政府和企業負責人的重要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二、推進措施落實。嚴格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制度,把好能耗增長源頭關。進一步關、停、并、轉一批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能耗高、污染重、技術含量低、經濟效益差的企業。擴大重點能耗企業能源審計覆蓋面,建立健全重點能耗企業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計量和能源統計制度。加大投入,推進實施節能改造工程,加快重大節能技術推廣應用。
三、狠抓重點領域。要在重點抓好工業節能的同時,全面推進建筑、交通運輸、商業和民用、農村、公共機構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深入開展節能降耗行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節能的良好氛圍。
附件:2012年全市節能目標分解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全市節能目標分解表
地 區 |
單位GDP 能耗降低率 (%) |
節能技術 改造項目 (個) |
清潔生產 項目 (個) |
合同能源 管理項目 (個) |
贛榆縣 |
3.5 |
7 |
3 |
1 |
東海縣 |
3.5 |
7 |
3 |
1 |
灌云縣 |
3.5 |
7 |
3 |
1 |
灌南縣 |
3.5 |
7 |
3 |
1 |
新浦區 |
3.5 |
2 |
1 |
1 |
海州區 |
3.5 |
3 |
1 |
1 |
連云區 |
3.5 |
3 |
1 |
1 |
開發區 |
3.5 |
6 |
2 |
1 |
全 市 |
3.5 |
42 |
1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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