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84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12-12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全市優化鎮村布局規劃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5〕18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優化鎮村布局規劃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14〕43號)精神,根據近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引導我市城鄉空間結構優化,規范農村居民建房,提高鎮村規劃建設水平,現就加快全市優化鎮村布局規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全市優化鎮村布局規劃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和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優化鎮村布局規劃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14〕43號)精神,根據近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引導我市城鄉空間結構優化,規范農村居民建房,提高鎮村規劃建設水平,現就加快全市優化鎮村布局規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5年年底前形成初步方案,2016年5月底前,完成各縣、區、管委會優化鎮村布局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市、縣規劃成果報省住建廳備案,為科學有序引導我市村莊布局優化提供法定依據。
二、主要目的和基本任務
(一)主要目的:推進城鄉空間優化和土地綜合整治,保護基本農田,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推進鄉村集約建設,科學引導村民建房,避免過程性浪費;引導公共資源配置和公共財政投向,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
(二)基本任務:現狀分析與上輪規劃實施評估;對自然村莊進行分類,結合原有形態進一步優化鎮村布局,合理確定規劃發展村莊;提出差別化的建設引導要求,明確配套設施建設標準。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程序
以鄉鎮(涉農街道)為基本編制單元,按照村級醞釀、鄉鎮統籌、市縣批準、省廳備案的程序進行。
1、村級醞釀:由行政村村委會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見的基礎上,醞釀提出重點村、特色村規劃布點建議
2、鄉鎮統籌:由鄉鎮(涉農街道)人民政府統籌各行政村規劃布點建議,結合現狀自然村莊價值評估,綜合考慮公共服務覆蓋水平等因素,形成鄉鎮(涉農街道)的優化鎮村布局規劃方案
3、市縣批準: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工辦、城鄉建設、國土、農業、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在科學論證和充分尊重鄉鎮意見的基礎上,統籌考慮省市重點中心鎮和美麗鄉村建設,匯總形成市區或縣域鎮村布局規劃,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4、省廳備案:規劃成果經市、縣政府批準后,由市規劃局匯總后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
(二)明確分工
中心城區鎮村布局規劃由市規劃局統一指導,海州區、連云區、開發區、云臺山景區、徐圩新區、高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規劃編制工作;三縣一區(贛榆區)政府是組織推進各地優化鎮村布局規劃工作的責任主體,由各縣、區委托相應資質規劃編制單位組織編制,確保做到思想重視、保障到位、工作扎實、高效推進。規劃編制經費應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
四、督促檢查
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規劃、建設、國土、農業、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協調配合,切實加強對全市優化鎮村布局規劃編制進度的督查檢查,每月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重視不夠、推進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