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45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07-02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5〕10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39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39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一)健全完善監管體系。加快完成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任務,抓緊調整職能、劃轉人員、整合資源,充實專業技術力量,確保實現正常運轉。合理劃分市、縣(區)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建立統一規范、權責明確、上下協調的事權體系。各縣(區)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的首要責任,配置好內設機構、執法人員,提高食品安全執法專業化水平,確保監管力量得到加強。
(二)夯實基層監管基礎。進一步鞏固全市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成果,健全鄉鎮(街道)或區域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在鄉鎮(街道)設立食品安全辦公室,明確至少一位鄉鎮(街道)負責人直接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建立重心下移、保障下傾的工作機制,加強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推進農產品監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強化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厘清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的監管職責,消除監管空白,形成監管合力。強化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逐步建立村級監管員隊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整合充實執法力量。
(四)強化綜合協調職能。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作用,督促落實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食安辦建設,調整充實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的綜合協調工作體系。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信息通報、形勢會商、聯合執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制度和機制,凝聚齊抓共管合力,強化監管工作整體效能。
(五)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標準,統一執法文書、執法標識,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和行政檢查等行為。建立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推動執法聯動和區域合作。全面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制,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強化制約監督。
(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機制。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強化監管人員法治意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能力。組織開展領導干部食品安全知識專題培訓,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2015年作為監管培訓年,大規模、多層次、多渠道開展教育培訓,提升監管執法能力水平。
(七)加強監管制度建設。根據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職能調整,修訂《連云港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反應機制。進一步落實《連云港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通報、投訴舉報案件受理與查處、督查督辦等制度,根據職能調整重新制定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職責,健全食品安全委員辦公室工作機制。
(八)抓好十二五規劃落實和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抓緊完成全市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加大預算內食品安全經費轉移支付投入力度,著力解決基層監管能力薄弱問題。發揮專家智庫作用,統籌規劃、科學編制連云港市十三五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規劃,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措施,加快提升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加強組織領導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履行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對本地區食品安全負總責。把推進體制改革與提升監管能力結合起來,在力量配備、資源配置、投入保障等方面予以傾斜,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建立穩定增長機制,確保滿足工作需要。
(十)推進示范創建活動。積極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出臺相關工作方案,鼓勵引導各縣區參與創建工作。加強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促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再上新水平。
二、提高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
(十一)加強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加大食用農產品監管力度,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和質量控制,嚴格管控化肥、農藥、獸藥等投入品使用,推動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加強重要農產品產地和高風險污染區產地環境監測預警,加強產地重金屬污染、種養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和修復。建立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糧食處置長效機制。深入推進生豬屠宰行業清理整頓,嚴厲打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病死畜禽收購屠宰、私屠濫宰、畜禽注水、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管。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清真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大桶水、白酒、海產品等重點食品開展綜合治理。加強對大型食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重點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規范對小作坊、食品攤販、網絡銷售等管理。做好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工作,試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管理。強化進出口食品監管和風險管控,嚴格進口食品準入。
(十三)深入排查風險隱患。綜合運用調查摸底、監測抽檢等多種手段,深入排查整治各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開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摸清底數。重點加強對農產品主產區、食品加工業集聚區、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加強對學校食堂、旅游景區等就餐人員密集場所的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對農村集體聚餐進行指導。以問題發現率、上報率、處置率為導向,加大監測抽檢力度。加強結果分析研判,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
(十四)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采取完善標準、制定行為規范、加強抽檢、建立追溯體系等措施,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問題。開展保健食品委托生產專項整治。針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中檢出塑化劑、食品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十五)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繼續打擊無證無照、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針對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打擊食品犯罪利劍行動,強化刑事責任追究,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健全食品安全線索通報、案情通報、案件移送、信息發布等工作銜接機制,強化涉案物品處置、涉案產品檢驗鑒定、證據轉換等工作的協調配合。繼續推動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
三、增強食品安全技術支撐力量
(十六)開展標準宣貫評價。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開展食品安全標準進社區、進鄉村、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標準知識,為居民科學合理選購食品提供技術指導。開展蒸餾酒及其配置酒等國家標準和鹽水鴨等地方標準的專項跟蹤評價,跟蹤核查轄區內備案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
(十七)提高檢驗檢測能力。根據食品產業布局和現有基礎,統籌加強市、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盡快完成市級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劃轉,做好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積極開展食品快檢工作,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推動食品安全重點實驗室建設,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加強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提高食品安全檢測水平。
(十八)加強風險監測評估。組織制定、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繼續加強風險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開展相關檢驗方法研究。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分析機制,提高數據利用率。加強食源性疾病管理,進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制度與溯源平臺,建立部門間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機制。加大對新發風險、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力度,健全風險線索發現、分析、報告、通報和預警機制。
(十九)加強風險交流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工作體系和專家隊伍,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和交流工作機制,制訂工作規范,加強輿情監測和風險隱患預判。積極發揮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風險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大型企業風險交流機制,強化行業預警交流。
(二十)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強化跨區域、跨部門應急協作與信息通報機制,加快建立覆蓋全市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直報網和輿情監測網,建立健全上下貫通、高效運轉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及裝備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和應急管理培訓。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建立事故防范、處置、報告等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問題食品信息報告和核查處置,完善抽檢信息公布方式,依法公布抽檢信息。
(二十一)推進信息化建設。推進食品安全智慧監管執法,規劃建設統一高效、資源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加快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系統、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統、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等項目實施進度,推進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加快建設農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體系。全面推行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電子追溯系統建設,逐步向兒童食品、肉制品等品種推廣。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風險評估、日常監管統計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監管效能。
四、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考評機制
(二十二)嚴格落實企業責任。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員、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崗位責任。擴大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試點。推動食品企業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質量安全記錄制度,建立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問題報告制度。試點推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繼續在餐飲服務企業推行明廚亮灶。加大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二十三)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記錄,探索建立統一的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繼續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建設,提升食品工業企業質量安全保障水平。試行食品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依法及時公布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信息,加大對嚴重失信者的懲戒力度,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
(二十四)加強輿論科普宣傳。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費提示和風險警示,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工作重大方針、舉措和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加強與媒體溝通,妥善做好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輿情應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引導公眾理性看待食品安全問題。開展全市食品安全宣傳周等重點宣傳活動,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繼續推進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隊伍建設和示范創建,強化食品安全科普網點建設。
(二十五)創新社會共治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專項資金,構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網絡。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加強行業自律。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探索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納入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積極發揮專家學者咨政啟民作用。大力發展基層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等群眾性隊伍,發揮其在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方面的作用。促進第三方機構在檢驗檢測、合規性檢查和認證等方面發揮作用。
(二十六)落實工作任務分工。針對本通知確定的年度各項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進度,認真抓好落實。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其他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
(二十七)強化督查考評工作。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評制度,將食品安全全面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等范圍并適當增加考核指標的權重,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開展督促檢查,根據任務分工和時間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按進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十八)嚴格監管責任追究。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問責力度,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失職瀆職、監管不力等行為,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