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全市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 “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縣區(功能板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生產監督管理,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質量行為,確保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質量和主體結構安全,市住建局協同市市場監督局于2024年10月下旬對本市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開展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雙隨機、一公開”專項檢查,全市范圍內共檢查有資質
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25家(其中2家已停產),檢查內容主要涵蓋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質量保證體系(試驗室管理人員在崗履職)、原材料質量控制、試驗室管理、生產質量管控及出廠產品質量檢測等方面;同時,抽檢砂、水泥、粉煤灰、外加劑等原材料92份。
從此次檢查結果看,多數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基本完善,產品的生產質量控制及相關試驗、檢測等工作尚能正常開展,但也存在諸多問題亟待整改和進一步規范。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原材料質量管控方面。抽查的25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中有17家使用機制砂(巖石)、5家使用鎳渣、3家使用天然砂,產地絕大多數為山東省,其它均為本地。主要問題是對預拌混凝土用砂的質量管控不嚴、砂進廠質量保證資料不全、不按標準進行進廠質量檢測及檢測參數不完整,部分機制砂(巖石)、天然砂生產企業不能提供準確的料源、產地;跨省使用鎳渣均未取得環保備案手續,5家使用鎳渣的企業僅1家提供了供貨方臨沂友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相關資料,其它預拌混凝土企業采購的鎳渣存在進廠質量保證資料不全、供貨方無相應資質、鎳渣的質檢報告與合同不符、進貨來源混亂等現象,不能確保原材料的穩定性,且出現質量問題難以溯源;未嚴格按《建設用砂》GB/T14684-2022要求提供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鎳渣進廠后,僅參照天然砂的標準進行常規檢測,未按《冶煉渣骨料應用技術規程》T/CECS1273—2023行業技術標準進行顆粒級配、微粉含量、泥塊含量、壓碎指標、壓蒸膨脹率等檢測參數進行檢驗。
(二)企業資質人員不滿足標準要求。部分企業技術負責人、試驗室主任等未能提供社保證明,試驗室人員不足4人,部分試驗室人員在崗履職能力不足,缺乏應有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對現行規范標準的熟悉和運用水平有待提高。
(三)試驗室管理不規范。部分企業試驗室未正常開展試驗工作,試驗環境不能滿足規范要求;部分企業標養室、標養箱溫濕度控制不能滿足規范要求,不能正常使用;多數企業未及時更新、學習規范標準,未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及時更新試驗設備,如水泥膠砂攪拌儀器、振動臺等;個別企業儀器設備檢定標識過期,且不能提供試驗室儀器設備使用記錄。
(四)生產管理方面。少數企業未建立混凝土生產臺賬, 未按規范要求進行出廠檢測,存在混凝土試件留置不足,未提供混凝土出廠檢驗及出廠報告等。部分企業主要原材料變化,未提供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文件、混凝土試配記錄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受檢企業要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對照檢查問題,立行立改,落實主體責任,并將整改情況于11月25日前書面報送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2.各縣區(功能板塊)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并將各企業整改情況匯總后于11月28日前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整改落實不力的企業,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3.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要嚴格執行《建設用砂》GB/T14684-2022要求,對預拌混凝土用砂實行進場驗收,并按規范要求進行自檢及第三方檢測。機制砂(鎳渣)進廠檢驗,還應執行《冶煉渣骨料應用技術規程》T/CECS1273—2023行業技術標準,不得隨意減少試驗參數。
附件:全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名單及問題匯總表.doc
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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