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提振信心,5月10日-6月9日舉辦主題為“紓困解難,助力發展”的第二屆“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活動將圍繞疫情防控、政策宣貫、智改數轉、產融對接、創新創業、管理提升、市場開拓、人力資源、權益保護、標準質量等十個主題,助力全市中小企業應對疫情紓困解難。
根據《中共連云港市委、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大力實施花果山英才計劃助推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連發〔2022〕2號)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人才安居辦法〉的通知》(連委人才〔2022〕2號)文件精神,現將連云港市市區(不含贛榆區,下同)人才生活補貼發放兌付實施細則制定如下。
一、發放對象和標準
類別 |
人才層次 |
待遇標準 (元/月) |
備注 |
1 |
《連云港市人才分類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人才分類辦法”)中規定的A類人才,《關于大力實施花果山英才計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人才新政2.0”)中規定的石化、生物醫藥、新材料三大重點產業引進的頂尖人才 |
10000 |
人才在連工作時間需≥1個月/年 |
2 |
人才分類辦法中規定的B類人才,人才新政2.0中規定的石化、生物醫藥、新材料三大重點產業引進的領軍人才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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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才分類辦法中規定的C類人才,人才新政2.0中規定的石化、生物醫藥、新材料三大重點產業引進的緊缺人才以及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省級工匠、特級技師等D類技能人才,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人才)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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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導產業規上工業企業、人才企業、科技型企業引進的畢業后3年內初次到本市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人才、高級技師),人才新政2.0中規定的石化、生物醫藥、新材料三大重點產業規上工業企業、人才企業、科技型企業引進的省級技術能手、高級技師等E類技能人才 |
2000 |
碩士、本科生須為畢業后3年內初次到本市全職工作 |
5 |
主導產業規上工業企業、人才企業、科技型企業引進的畢業后3年內初次到本市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或中級職稱人才、技師),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人才),人才新政2.0中規定的職業院校引進的D類技能人才,石化、生物醫藥、新材料三大重點產業規上工業企業、人才企業、科技型企業引進的市級技術能手、技師等F類技能人才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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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人才須為從本市行政區域外引進(除1類外,其他類別需為全職引進,引進時間以在本市正式參保時間為準,下同)到本市的在職高層次人才; 2.本地人才晉升為博士或正高職稱以上層次后,可享受相應層次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待遇,已享受下一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綜合補貼)待遇的,做相應扣除; 3.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有效期為人才引進后的一年內,逾期不再接受申報; 4.符合“人才新政2.0”中規定的“雙落戶”制度的高層次人才,可按照企業人才標準享受生活補貼。 |
二、申領兌現
(一)人才生活補貼的申領
1.申報。人才生活補貼通過連云港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網址:http://yzs.lygdj.gov.cn/)常年申報,各類人才自參加社保并繳費次月起即可申報。
2.審核。各區(功能板塊)所屬人才由用人單位、屬地人社局對人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市人社局進行復審;市直(含符合條件的部省屬)單位所屬人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市人社局進行復審。
3.公示。經復審后,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發放人選。
(二)人才生活補貼的發放
1.生活補貼按月發放,連續發放3年。
2.市人社局每月25日前核對和匯總符合補貼發放人員名單,經市委人才辦審核后報合作銀行,銀行根據名單及發放金額于當月月底前發放至人才所在單位,由單位依據相關法律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進行發放。
3.人才在享受生活補貼待遇期間離連或因工作變動不符合繼續享受生活補貼政策的,終止發放生活補貼。
三、相關要求
1.生活補貼申領實行限時辦結。參與審核的各職能部門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各自的審核工作,接受個人及用人單位申請和咨詢。
2.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用人單位和當事人,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同時將人才及所在的單位納入失信名單。個人追繳違法違規所得,用人單位限制申報有關人才項目。
3.在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設立人才生活補貼專項財政賬戶,用于及時兌現人才生活補貼,市財政部門根據年度預算及時補充資金到市人才生活補貼專項賬戶。每年度,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將兌付情況報市委人才辦確認后,由市財政局按現行財政體制結算。
2022年1月1日后引進的人才適用本細則。未盡事宜,可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各縣(含贛榆區)參照本細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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