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關于調整和明確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相關措施的意見》住房公積金方面相關政策
關于落實《關于調整和明確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相關措施的意見》住房公積金方面相關政策
連房公積金〔2024〕15號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落實《關于調整和明確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相關措施的意見》(連建發〔2024〕177號)要求,現將住房公積金方面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普通職工家庭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雙方繳存職工家庭貸款額度提高至100萬元;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二孩家庭額度單方繳存的提高至70萬元,雙方繳存的提高至120萬元;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三孩家庭額度單方繳存的提高至80萬元,雙方繳存的提高至130萬元;獲得購房券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高層次人才C類以上、D類、碩士(或副高職稱、高級技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貸款額度分別上調至140萬元、120萬元、80萬元,夫妻雙方可疊加使用。
以上各情形貸款按原相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不變,只是提高了最高貸款額度。同時符合多子女家庭和高層次人才貸款政策的,可選擇其中之一享受。
二、擴大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人的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職工,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總額和該套房貸款金額(含組合貸的商貸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80%。且所有提取人需要帶相關關系證明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一起至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中心服務窗口同時辦理一次性提取。
三、執行時間
以上政策均為階段性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公積金貸款的,以申請日期為準;已申請但未辦理抵押的,也可以重新申請。
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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