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規定的通知
關于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規定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了順應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需求,減輕繳存人還款壓力,根據《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稿)>的通知》(連住公委〔2020〕5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提取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連住公委〔2023〕4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提取還商貸”)的相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在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公積金”)的人員,其名下具有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貸”),并按月償還商貸本息,且無尚未結清的連云港市公積金貸款,商貸的主借人及其配偶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提取還商貸。
二、提取方式
提取還商貸業務包含按月提取還商貸和大額提取還商貸。
(一)按月提取還商貸是指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每月應正常償還商貸所需資金,既可按月提取也可跳月提取,但每個繳存人每日只能申請提取一次。
(二)大額提取還商貸是指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除每月應正常償還商貸之外大額提前還款的資金。一筆大額還款,每個繳存人只能辦理一次提取,且需在大額還款的1年內辦理,夫妻雙方均提取的需同時一次性辦理。
三、提取額度
提取還商貸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商貸本息總額。
(一)按月提取還商貸。一次提取最高可提取近12個月征信報告應還款額,具體可提取額度為公積金信息系統采集人民銀行征信報告月還款額乘以申請提取日時未提取月數。申請辦理大額提取還商貸后,再申請按月提取還商貸的,以大額提取還商貸時間為起點重新開始計算提取額度,之前(含當月)未提取額度不再順延。提取后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1元。
(二)大額提取還商貸。可提取額度為每月應正常償還商貸之外實際已大額提前還款的金額,且不超過近1年內大額提前還款總額,提取后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1元。
四、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須先辦理提取還商貸登記業務,才可辦理提取還商貸業務。原已辦理了按年提取還商貸登記業務的,無需重新申請辦理登記業務。
(一)提取還商貸登記業務
1、登記業務
符合條件的繳存人,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下述材料,到公積金中心任一分中心服務窗口(以下簡稱“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
(1)主借人身份證,配偶也辦理還商貸登記業務的,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婚姻關系證明;
(2)商貸合同(或者提供能夠反映商貸情況的有關證明);
(3)還異地商貸的,還需提供主借人或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的戶口簿或近期社保繳納憑證(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應一致。
提取還商貸登記業務,必須由主借人到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其配偶的可以由主借人代辦。主借人需現場簽署個人征信查詢授權書,公積金中心將通過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核實貸款情況。
2、登記變更
(1)原登記人需增加或減少的,應先注銷原登記再辦理新的登記。
(2)原登記的商貸需更換的,應先注銷原登記再辦理新的登記。一個人公積金賬戶同一時間內只能登記償還一筆商貸。
(3)注銷登記業務,如原登記業務含配偶,需主借人攜帶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到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如原登記業務僅主借人的,需主借人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到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
(4)辦理新的登記,按照前款關于“登記業務”的規定申請辦理。
(二)辦理按月提取還商貸業務
按月提取還商貸業務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辦理。
1、線上辦理
繳存人通過線上渠道登錄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業務網廳辦理按月提取還商貸業務,提取至本人名下的一類借記卡中。
2、線下辦理
繳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本人名下一類借記卡到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提取。
(三)辦理大額提取還商貸業務
大額提取還商貸業務只能采取線下辦理,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
(1)本人身份證;
(2)本人名下一類借記卡;
(3)近12個月的商貸還款明細賬(或者提供能夠反映近12個月大額提前還款的證明)。
上述兩項線下提取業務,需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為繳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代辦人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和家庭關系證明;代辦人為其他關系人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和經公證的書面委托。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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