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藥店買藥,藥店要求提供紙質處方,部分基層社區醫院不開紙質處方
市民反映:本人在連云港市區藥店買藥,藥店要求提供醫院開具的紙質處方,但其到好幾家基層社區醫院都未能開到紙質處方,希望獲得幫助。
市醫保局回應:為扎實推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制度,更好解決參保人員門診就醫購藥以及費用保障問題,2023年4月,我市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職工醫保門診統籌管理,參保人員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的普通門診費用,超過起付線標準的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支付比例暫參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執行(60%),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2000元。
醫療機構處方分為兩種,一種是電子處方、一種是紙制處方。電子處方信息系統依托全省統一的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目前針對抗癌靶向藥等電子處方流轉已實現,醫療機構責任醫師開具處方,通過處方平臺直接流轉到相關零售藥店,實現參保人購藥服務,并享受醫保報銷。普通藥品的電子處方應用還在開發之中,暫時還不能使用,按照省醫保局信息建設統一要求,計劃于年底前實現。
基層醫療機構執行藥品零差率政策,即醫療機構按照藥品的采購價進行銷售。且基層醫院門診統籌報銷比例高于三級醫院,如在職人員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70%,高出三級醫院10個百分點,因此,您可以選擇直接在基層醫療機構購藥并享受門診統籌報銷待遇。確需到藥店購藥的,醫保部門將市縣聯動,加強對醫療機構處方外配管理及指導,盡量滿足參保人需要,提供紙質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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