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問題
市民反映:老舊小區業主反映,老舊小區大多沒有公共維修基金,在加裝電梯后如果出現房屋沉降、開裂等問題,物業不再維修,面對這種情況,如何解決老舊小區業主上述的“后顧之憂”,讓越來越多的老舊小區居民享受到“一鍵直達”的生活便利。
市住建局答復:目前涉及老舊小區改造的小區均建設在物業維修資金制度建立之前,所以沒有物業維修資金。但物業維修資金也是房屋所有權人繳納的用于房屋維修的資金,也就是說,房屋維修的主體是房屋所有權人。對于涉及加裝電梯的房屋,房屋的所有權人是業主,加裝電梯的產權也屬于業主,根據《連云港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屋安全使用責任人。所以,加裝電梯出現問題后,樓體的維修應該由加裝電梯的業主負責。相關權利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房屋安全和質量進行鑒定、檢測,根據結論,厘清責任,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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