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衛生健康委、功能板塊社會事業局,市衛生監督所、市疾控中心:
現將《連云港市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4月19日
連云港市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鞏固提升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大力推進“十四五”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蘇衛辦職健〔2022〕3號)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深入推進健康連云港建設,以治理工業企業粉塵、化學毒物、噪聲超標為主要任務,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從源頭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二)治理范圍。本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存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崗位且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工業企業(以下簡稱“治理企業”)。10人以下工業企業的專項治理工作由各縣區、板塊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部署。
(三)工作目標。到2025年底,全市工業企業職業健康主體責任意識不斷增強,職業衛生管理能力明顯提升,作業環境明顯改善,工作場所粉塵、化學毒物、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新發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數量得到有效控制,達到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的要求。
——治理企業職業衛生主體責任不斷落實。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崗位合格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90%以上,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5%以上,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95%以上。
——治理企業職業病危害治理能力明顯增強。支持和鼓勵治理企業開展江蘇健康企業建設和“職業健康達人”推薦評選,逐步提高企業和勞動者職業病危害防治和防護能力。強化各級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打造各類工程治理有效的樣板企業,不斷提升職業衛生監管水平。
二、治理步驟和工作任務
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時間為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月—8月)
1.確定治理企業。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在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中設立專項治理模塊,以職業健康基礎數據庫為基礎,結合全國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等數據,在專項治理模塊中建立治理企業基礎臺賬。縣區、板塊對治理企業基礎臺賬進行補充完善,核實確定轄區內治理企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工業企業,應當納入治理企業清單。
(1)2019年以來未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的工業企業。
(2)最后一次定期檢測或評價存在粉塵、化學毒物或噪聲危害因素崗位濃(強)度超標的工業企業。
(3)2021年至2025年存在職業健康領域省級掛牌督辦隱患的工業企業。
(4)2019年至2025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項目監測發現粉塵、化學毒物或噪聲危害因素崗位濃(強)度超標的工業企業。
2.制訂實施方案。各縣區、板塊結合本轄區產業結構和治理企業數量等實際情況,總結和借鑒“十三五”時期專項治理工作做法,制定本地區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并于2022年7月15日報至市衛健委綜合監督與職業健康處。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應包括治理企業名單、治理任務目標、治理具體方法、工作推進措施等內容。
3.廣泛宣教動員。各縣區、板塊和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圍。及時推廣基層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促進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有效開展。分級分類組織重點治理企業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推動指導企業治理要求,提高治理成效。
(二)治理整改階段(2022年9月—2025年6月)
1.開展治理整改。督促治理企業針對職業病危害超標崗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超標崗位名稱、超標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資金投入等,治理方案需經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后簽發。治理企業應根據整改方案開展治理工作,優先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從源頭減少和降低職業病危害,使作業崗位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限值要求。
對于采取工程技術措施不能使作業崗位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限值要求的,治理企業必須采取個體防護、減少作業時間以及強化作業場所日常管理等措施,并對管理措施是否滿足防護要求開展評價,重點評價超標崗位采取職業病防護設施與防護用品、日常管理等措施后的綜合效果,形成自我綜合評價報告。
完成專項治理的治理企業應委托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崗位進行檢測,并在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專項治理模塊中提交相應崗位檢測報告;治理后仍有超標崗位的企業還需在專項治理模塊中提交自我評價報告。未開展職業病危害申報的治理企業,須同步完成申報工作。
2.開展督促指導。各縣區、板塊要加強對治理企業的督促指導,積極探索職業健康托管式服務、“一企一策”精準指導等幫扶模式,實施中小微企業專項治理幫扶。對治理積極、成效顯著的治理企業,鼓勵其持續改進提高;對治理不到位的企業,督促其加大治理力度;對于治理后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治理企業,要依法停止相關作業或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各縣區、板塊要定期調度本轄區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聯合督查等方式,組織衛生監督機構、疾控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力量,及時督促指導治理企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加大對存在風險隱患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有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用人單位和職業健康服務機構。市衛健委將適時組織調研督導,市衛生監督所負責督促指導縣區衛生監督機構提升專項治理執法效能,加強對各縣區、板塊工作進度和整治效果的督導通報。市疾控中心負責對專項治理工作的技術支撐和工作指導。
3.做好年度總結。各縣區、板塊要認真做好年度總結工作,于每年10月31日前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含下年度治理工作計劃)報至市衛健委綜合監督與職業健康處。年度總結報告(模板見附件)應重點突出、數據翔實,主要包括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以及下年度工作打算等。市衛健委將對全市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匯總分析和通報。
(三)全面總結階段(2025年7月—12月)
各縣區、板塊要客觀評價和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告報至市衛健委綜合監督與職業健康處。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是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衛生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各縣區、板塊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治理方案,細化工作任務,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以問題為導向,深入分析治理工作的重點、難點和關鍵點,嚴格落實監督執法、技術支撐和企業主體責任,推進各項治理任務圓滿完成。
(二)強化源頭治理,扎實推進整改。各縣區、板塊要督促治理企業以超標作業崗位為重點,以落實工程防護措施為關鍵,加大現有設備設施升級改造力度,積極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設備機械化、自動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對于無法采取工程技術措施,或工程技術措施無法使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標準要求的治理企業,要督促其強化個體防護用品、作業場所日常管理以及縮短工作時間等措施,降低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三)強化分類指導,提升工作成效。各縣區、板塊要督促2019年以來未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的工業企業盡快開展定期檢測,及時推動存在粉塵、化學毒物或噪聲危害因素崗位濃(強)度超標的工業企業開展治理整改。根據治理企業職業病危害程度及防治水平進行分類指導,可以組織專家組開展現場技術指導和幫扶,也可以利用第三方機構開展定期檢測的時機,對企業進行技術幫扶;鼓勵專項治理效果好、防治水平高的治理企業建設健康企業,倡導健康保護意識強的勞動者爭做“健康達人”,強化對農民工及勞務派遣人員職業衛生培訓和職業健康監護工作。要統籌推進專項治理、項目監測與健康企業建設等工作,提高專項治理工作效率。
(四)強化統籌推進,及時報送信息。各縣區、板塊要統籌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健康企業建設等工作,避免重復交叉,提高工作效率。加強治理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準確在國家專項治理模塊電子版或系統中錄入治理企業相關信息,國家信息系統預計7月份正式上線使用,各縣區、板塊需在6月15日前將工業企業情況梳理填報完整后報送至市衛健委,由省疾控中心統一上傳至信息系統。治理過程中要結合每年治理目標任務,實時關注治理企業臺賬動態管理與更新情況,確保治理工作落實與信息系統更新同步。要建立治理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數據庫,加強治理整改后崗位濃(強)度仍超標企業的監督管理。
市衛健委聯系人:王雯,聯系電話:85820691,電子郵箱:lygwjwjdc@163.com。
市衛生監督所聯系人:駱文剛,聯系電話:86077233,電子郵箱:1909178708@qq.com。
市疾控中心聯系人:楊汝艷,聯系電話:85370132,電子郵箱:lygjkws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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