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病報告管理的通知
各縣區衛生健康委、社會事業局,相關委直屬醫療機構:
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發現,是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的基礎工作。我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報告患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醫療機構遲報、漏報現象仍然存在。為進一步健全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發現機制,推進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早發現、早管理,現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病報告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嚴格落實發病報告制度。各縣區、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精神衛生專科醫療機構和其他設有精神科或心理科的醫療機構,下同)要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江蘇省精神衛生條例》、《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規范(2018年版)》等法律法規、工作規范,嚴格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病報告制度,安排專門部門、專人,及時將本機構門診和入院確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錄入江蘇省嚴重精神障礙管理信息系統,不得漏報、遲報。
二、建立健全強制報卡機制。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名單見附件)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醫院信息系統改造,將患者發病報告和出院信息報告功能維護進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門診(住院)醫師工作站,實現在醫師錄入符合信息上報的疾病診斷后彈出報卡界面,進行強制報卡,引導醫師及時、規范報告。報卡界面所含信息要滿足《關于印發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相關圖表的通知》(國衛疾控精衛便函〔2018〕109號)對報告和出院的信息要求。
三、加大發病報告監督檢查力度。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要建立本單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上報激勵獎懲制度,與醫務人員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掛鉤,并納入醫師規范執業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要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升醫務人員規范報告意識。市、縣(區)兩級精神衛生項目辦公室要定期組織現場檢查,督促全市、本轄區各相關醫療機構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病報告工作。
連云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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