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信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工作方案
各縣區經信(發)局,市開發區、徐圩新區經發局,高新區經安局,云臺山風景區科經局,委各處室、直屬單位:
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貫徹落實《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和《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實施意見》(蘇政傳發﹝2017﹞225號)文件精神,依法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現結合部門職責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優化供給結構,促進優勝劣汰;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以建設市場化和法治化落后產能退出機制為重點,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和常態化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嚴格執行能耗標準。加大節能監察力度,全面調查重點行業能源消耗情況,嚴格依法處置主要工序或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不達標的企業。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粗鋼生產工序單位產品能耗限額》(GB21256-2013)、《水泥單位產品能耗限額》(GB16780-2012)、《平板玻璃單位產品能耗限額》(GB21340-2013)等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依法關停退出。
(二)貫徹落實產業政策。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有關產業政策規定,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在縣區人民政府或縣級主管部門網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并限時拆除。
(三)積極引導轉型升級。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有關產業政策規定,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工作方式,引導低端低效產能通過實施技術改造、重組整合等多種渠道有序退出,從而達到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轉型升級、壯大工業經濟的目的。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由市經信委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由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成員名單包括綜合規劃、行政服務、產業投資、科技與質量、節能與綜合利用、電力能源、原材料、消費品裝備、信息產業、國防科工等處室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服務處,總體負責協調推進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相關業務處室負責具體實施所屬行業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
(二)建立推進機制。本委各相關職能處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協同推進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退出。每年3月底前,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相關職能處室,研究制定并下發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文件;相關職能處室依據自身職責制定執法工作方案,明確年度執法重點、序時進度及工作目標,報送委淘化辦。每年12月底前,相關職能處室按條線匯總當年各行業已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并將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匯總各方面信息,形成年度工作總結,報委主任辦公會審核。
(三)強化懲戒約束。對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以及屬于淘汰類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退出落后產能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禁止其申請經信條線財政扶持、技改項目、各類表彰及獎勵等。
(四)運用政策激勵。充分利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差別電價加價收入和省級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獎勵資金等扶持政策,對承擔落后產能退出任務的企業積極爭取支持;對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動退出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的企業的優先予以支持。
(五)加強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協助分管領導,及時了解、掌握相關處室年度淘汰化解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對進展較慢、措施不力以及存在落后產能未按期淘汰的處室及縣區采取通報等方式進行督辦。
連云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2月11日
連云港市經信委辦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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