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信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經信(發)局,市開發區經發局,徐圩新區經發局,高新區經發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實施意見》(蘇政傳發〔2017〕225號)文件要求,依法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節能減排,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落后產能退出工作
開展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是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措施。國家、省和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原則,綜合利用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方法,對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關停退出。各縣(區)經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決策部署,按照縣區政府的統一工作部署,密切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抓好區域內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推進本地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壓實工作責任,建立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機制
各縣區經信部門以水泥、冶金、化工、船舶等行業為重點,利用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能耗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履行執法監管責任,全面調查重點行業能源消耗情況,嚴格依法處置主要工序或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不達標的企業。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粗鋼生產工序單位產品能耗限額(GB21256-2013)、《水泥單位產品能耗限額》(GB16780-2012)、《平板玻璃單位產品能耗限額》(GB21340-2013)、《煤炭井工開采單位產品能耗限額》(GB29444-2012)等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依法關停退出。有關企業要切實承擔起落后產能退出的主體責任,履行社會責任,積極主動淘汰落后產能。
三、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去產能工作取得實效
積極抓好工作落實,各縣區經信部門要聯合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以冶金、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行業為重點,研究制定年度依法依規去產能工作方案,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各縣區經信部門按照縣區政府統一部署要求,將本地區冶金、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點行業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的企業,采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題(生產線)設備(生產線),使相應產能不再投入生產,并以工作總結的形式報送市經信委。
建立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淘汰落后產能推進機制是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請各單位按照以上工作要求,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在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經信委對接聯系。
附件:1. 《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
2.《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實施意見》(蘇政傳發〔2017〕225號)
連云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8月17日
連云港市經信委辦公室 2017年8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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