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從嚴從快依法查處涉疫違法犯罪案件
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總體平穩,但輸入性風險隱患依然存在。近期,我市警方堅持從嚴從快依法查處涉疫違法犯罪案件,并通報查處的部分典型案例,包括來連返連逃避疫情防控檢查不報備、經營場所未落實通行驗證措施、貨車違反閉環管理規定等。
4月18日,灌南警方通過無人機巡查,發現G25長深高速李集段有一名男子正在翻越高速公路護欄,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經查,違法行為人謝某當天乘坐私家車從外地返回灌南,當車輛行駛至G25長深高速李集段時,為逃避疫情防控查驗,謝某下車翻越高速公路護欄進入李集鎮境內。4月12日14時許,太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賀某為逃避疫情防控檢查,擅自從G15沈海高速連云港北出口路段翻越護欄,回到海州浦南鎮浦北村家中。
疫情防控期間,秦某每日駕車載客往返淮安和我市灌南兩地,中途繞道避開疫情防控查控點,在淮連兩市交界處附近農田駁載,并每人收取150至200元車費。近日,曹某兵、曹某意在未履行來連報備手續的情況下,駕乘快艇私自從鹽城射陽港出發,經海上返回灌云縣燕尾港,被灌云警方查獲。謝某、賀某、秦某、曹某兵、曹某意分別受到行政處罰,對其中涉及的非法營運案件移交交通運輸部門處理。
4月19日,海州新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富強路某體驗中心經營者李某在未申請“大圣碼”的前提下,在店內為客人提供服務,也未查驗健康碼、行程卡,浦東派出所民警發現民主東路某餐飲店經營者周某未對堂食客人核驗“大圣碼”,也未查驗健康碼、行程卡。4月16日,東海警方會同相關部門對縣城部分場所和沿街商戶檢查發現,2家飯店、1家糧油店、1家熟食店、1家水果店、1家花卉店和1棟公寓樓經營管理者未落實“大圣碼”通行驗證措施。4月9日,海州新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某街舞培訓機構負責人梁某明知社會培訓機構暫緩開放,仍組織11名學生聚集參加街舞排練活動。警方依法對上述場所經營管理者予以行政處罰。
4月9日23時56分,海州洪門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王某私自引導四季農貿市場進出的貨車至其物流園院內加柴油,違反防控規定,未落實閉環管理措施,被海州警方予以行政處罰。4月6日,貨車駕駛員孟某、高某二人在進出港作業過程中,擅自脫離閉環管理引導車輛,駕車離開規定路線,違反了集疏港車輛閉環管理規定,港口公安分局依法對二人予以行政處罰,港口集團對當事車輛、司機采取熔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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