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連云港高新區科技創新政策兌現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落實我區《連云港高新區推動科技創新若干政策(試行)》(連高管〔2021〕6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連云港高新區科技創新水平,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政策申報指南。本申報指南包括各條政策的申報條件、扶持標準、實施細則補充說明、申報材料和業務咨詢聯系方式等。
一、重要注意事項(必讀)
1、申報對象為工商、稅務及統計關系均在連云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研發機構、服務機構,以及與上述單位有勞務關系并繳納社保的個人。
2、獎勵范圍和類別中的各項內容必須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間獲得
3、同一項目已獲得我區相關政策獎勵(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獎勵),不得再次申請。
4、申報單位提供虛假信息、證明材料或存在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當年申報資格;涉嫌嚴重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經核實有兩次及以上對我區及各級科技主管部門下達的相關工作不予配合或拖延完成的企業、研發機構、服務機構等相關獎勵政策申報單位,取消其及所屬單位個人的申報、獲取上述獎勵政策資格。
二、受理要求
1、紙質材料裝訂要求:請各申報單位按照2021年度連云港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報書封面、目錄、2021年度連云港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申報單位承諾函、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相應申報證明材料順序裝訂(膠裝,各材料之間請插入彩色分割頁),紙質材料一律以A4紙打印或復印,并且簽章齊備(需加蓋騎縫章)。
2、電子版材料要求:申請材料電子檔請提供2021年度連云港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報書封面、目錄、2021年度連云港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申報單位承諾函、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相應申報證明材料,所有證明材料需簽章齊備。(申報材料文件夾組織見附件)
3、所有證明材料需提供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及掃描件,原件經核實后返還,復印件及掃描件按照紙質材料裝訂及電子版材料要求整理提交。
4、報送時間:申請材料紙質件(加蓋公章,一式三份)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20日報送至連云港高新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于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31日組織評審。未在規定時間報送材料或因相關證明材料缺失導致申報材料未通過評審的,自行承擔后果。
紙質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連云港高新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昊海大廈1422室/1423室);電子版(文件名為公司全名)發送至郵箱lyggxqcxcyfw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顧正怡;聯系電話:0518-81888883。申報過程如對條款理解存在疑問亦可咨詢各政策條款對應業務部門電話。
三、其他說明
每年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會同區科經局定期組織獎勵申報,對符合本政策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報高新區管委會批準。符合本政策涉及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涉及科技創新重大事項,需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報黨工委會議決定。獲得資助、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部分需區級配套的市級相關政策獎勵,待市級下發資金撥付文件后實施獎勵。
本政策由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屆滿或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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