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國家十九部委《關于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改就業〔2020〕104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和擴大就業工作實施意見》(連辦〔2022〕37號)等文件精神,著力引導、支持、促進外出務工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群體返鄉創業就業,打造“歸雁回連”返鄉創業就業品牌,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印發實施?,F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我市返鄉創業就業工作呈現蓬勃發展態勢,對全市穩定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近三年,連云港籍返鄉企業就業8.2萬人;新增參保就業高校畢業生10.6萬人,其中回連就業5.8萬人;全市扶持自主創業6.3萬人。外出人員回連創業就業人數呈穩定增長趨勢,迫切需要更多強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主要內容
一是營造寬松便捷準入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寬市場主體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返鄉創業企業開辦、變更、備案、注銷等登記事項“全市通辦”。
二是落實創業就業稅費減免。返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限額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返鄉人員就業,按規定標準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三是加大信貸支持創業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者和返鄉人員創辦小微企業的,給予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
四是大力支持返鄉初創主體。返鄉人員首次從事個體經營和首次創辦企業,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吸納勞動者就業,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五是加強返鄉創業載體建設。被認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創業示范基地的,按規定給予建設補助;對動態考核為“三星級創業示范基地”的,給予獎補資金。
六是鼓勵企業吸納返鄉就業。企業直接招用返鄉人員在我市初次就業,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返鄉人員初次在我市企業就業,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
七是強化社會保險扶持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且正常參保的返鄉創業實體,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返鄉創業失敗的勞動者,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穩崗返還、失業保險待遇等政策支持。
八是實施人力資源服務獎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本地企業輸送返鄉人員的,給予人力資源機構一次性補貼。
九是暢通返鄉人員聯絡渠道。在連云港籍外出人員較為集中地區建立返鄉創業就業服務驛站,組織外出人員交流聯絡,常態化與連云港籍外出人員敘鄉情、聯友情、增親情,廣泛開展“送政策、送培訓、送崗位、送服務”集中服務活動。
十是營造返鄉創業就業氛圍。舉辦各類創業創新賽事活動,選樹返鄉創業先進個人和吸納返鄉人員就業典型企業,并給予獎勵。
三、創新亮點
一是擴大政策覆蓋范圍。支持返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享受就業補貼政策。
二是提高資金投入力度。返鄉人員首次創辦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從5000元提高至1萬元,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從最高1萬元提至最高20萬元。
三是強化返鄉就業激勵。企業直接招用返鄉人員在我市初次就業,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返鄉人員初次在我市企業就業,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
四是夯實創業載體支持。對被認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創業示范基地的返鄉創業載體,按規定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建設補助;對確定為“三星級”的返鄉創業載體,給予最高5萬元獎補資金。
五是鼓勵社會資源參與。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返鄉人員就業牽線搭橋,人力資源機構向本地企業輸送返鄉人員,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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