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擴大對外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的實施意見》解讀
日前,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擴大對外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為了便于各相關單位更好的理解該意見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就《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當前,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國際層面,發達國家制造業“逆向回流”和發展中國家制造業“高端躍升”并存,對產業鏈結構調整提出了新的挑戰;國內層面,經濟發展在速度換擋、結構升級、動力轉換的同時,也面臨著地區經濟多維分化、區域競爭加劇的巨大壓力。
為有效應對國內外宏觀經濟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今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4月7日,省政府出臺了《省政府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政策的意見》(蘇政發〔2017〕33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明確要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營造優良營商環境,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體現了國家和省級層面對擴大對外開放的高度重視。
連云港作為中國首批沿海開放城市、江蘇“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的核心區先導區,對外開放一直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勢所在和鮮明特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若干措施》、省《若干意見》,對我市在新形勢下搶抓擴大開放新機遇,加快營造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參與產業鏈分工、承接國際國內產業轉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經市有關部門討論、征求多方意見,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形成了《實施意見》。
二、重要原則
(一)統一而有區別。從國家層面看,《若干措施》主要著眼點是擴大開放、利用外資;從省級層面看,江蘇一直是全國開放型經濟發展的佼佼者,對外開放也是江蘇經濟發展的顯著標志。因此,國家、省出臺的《若干措施》、《若干意見》主要側重于利用外資,兼顧內資。但就我市發展階段和發展實際而言,更要牢固樹立“市外即外”、“內資外資都是資”的觀念,緊緊抓住國家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機遇,加快提升招商引資工作水平,緊緊圍繞“工業立市、產業強市”的目標,加快推動產業集聚。
(二)突出正向激勵。強調鼓勵和促進招商引資體制機制建設,引導各縣區、功能區(園區)結合實際,聚焦主導產業、特色產業積極開展投資促進活動,按照法定權限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根據實際需要對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實行“一業一策”、“一企一策”,突出地方特色,實現錯位發展、良性競爭。鼓勵各縣區、功能區(園區)加大招商工作績效考核力度,強化對招商有功人員的激勵。
(三)突出創新要素引進。把引資與引技、引智結合起來,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邁向中高端。引導外資積極參與我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連建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設立符合省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注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鼓勵支持海外人才在連云港創業發展,全面提升連云港在全球產業鏈、價值鏈中的地位。
(四)突出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凡已作出的承諾、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律兌現”。全面實施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簡化外商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管理程序,強化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和重大項目跟蹤服務制,全力打造政府、中介機構和企業“三位一體”的外資綜合服務體系。要切實履行降低企業成本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升“親商、安商、富商”的服務能力。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分為三個部分,共26條。
第一部分“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10條,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導向、降低企業成本、設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提升招商活動成效、完善招商載體功能、積極承接優勢特色產業、加強對重點項目的用地支持、完善服務體系、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等具體舉措。
第二部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8條,明確實施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雙輪驅動”引資戰略,突出制造業、服務業擴大開放和吸引全球科技創新要素資源,把引資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起來,具體提出包括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各國和地區共建共用合作園區、提升制造業發展水平、全面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積極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加快科技創新、積極引進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創新和豐富利用外資方式、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在連云港創業發展等措施。
第三部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8條,提出加快公平競爭制度建設、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支持外資以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依法依規嚴格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拓寬外商投資企業融資渠道、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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