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初中畢業生藝術素質測評方案》解讀
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初中畢業生將實施藝術素質測評。測評由過程性評價和現場測評兩部分組成,過程性評價從2017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現場測評從2020年開始實施,測評時間為初三下學期。測評成績分四等,和中考掛鉤。
由過程性評價和現場測評兩部分組成
藝術素質測評由過程性評價(基礎指標和發展指標)和現場測評(學業指標)兩部分組成。
過程性評價
由學校在每學期末根據學生參加藝術課程學習、參與藝術課外活動、發展藝術特長的情況,綜合評定成績。各初中學校根據相關精神和《連云港市初中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細化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并上報縣、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后實施。同時要將每個學生過程性評價成績進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監督。過程性評價以學期為時間段對學生實施考核,成績為50分,其中音樂、美術兩科各25分。學生初中階段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活動或比賽,獲獎情況可以作為藝術特長加分依據,加分量化標準參照《連云港市初中畢業生藝術素質測評特長加分量化表》,最高可加10分。社會藝術考級和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類競賽證書、名次不能作為藝術特長加分依據。藝術特長加分在初三下學期進行。
現場測評
是以考試的形式,檢驗學生理解和掌握藝術課程標準要求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現場測評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現場測評內容以教育部制定的《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義務教育美術課程標準》為依據,以現行初中教材的教學內容為測評范圍,考核學生音樂、美術的基本素質和學科能力。現場測評采用人機對話的考試形式,成績為50分,其中音樂、美術兩科各25分。
測評成績分ABCD四等
藝術素質測評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總分為110分,其中過程性評價50分、現場測評50分、藝術特長10分(加分項目),折算成A、B、C、D(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90分以上為A等,75至89分為B等,60至74分為C等,60分以下為D等。
C等及以上的學生,具備中考統招指標生和填報提前錄取批次、第一錄取批次學校的資格條件。B等及以上的學生,方可參加高中段學校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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