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五批)
(第十五批 2024年04月17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1 | D2LYG202404100001 | 東海縣桃林鎮陳州村陳州窯廠向東100米有一個面積大約二三畝的深坑,掩埋危廢及生活垃圾,希望相關部門前往清理。 | 東海縣 | 固廢 | 經核查,該地位于東海縣桃林鎮陳州村東海縣龍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側150米坑塘內,面積約1.5畝,塘內有塑料袋、破布等生活垃圾,未發現危險廢物。 | 部分屬實 | 桃林鎮已完成對坑塘內生活垃圾的清理。 | 是 | |
2 | D2LYG202404100002 | 海州開發區朐鳳路鷹游紡機有限責任公司南墻頭外有河流被污染,散發臭味,希望相關部門前往核查。 | 海州區 | 水 | 4月10日,高新區組織海州工業園開展調查核實,該信訪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經查,鷹游紡機有限責任公司位于瀛洲路西側,南側緊鄰連云港之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及許莊村小海北隊,連云港之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處并無河流。許莊村小海北隊與鷹游紡機有限責任公司之間有一小片菜地,菜地之間周邊排水用的溝渠內存有雨水,水質較清澈,無異味;該處另有一條下水道,主要來自于附近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質發黑,多處蓋板未覆蓋,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網。 | 部分屬實 | 高新區對該處下水道敞開處加蓋預制水泥板,清理附近的生活垃圾,預計4月20日前完成。 | 否 | |
3 | D2LYG202404100003 | 東海縣房山鎮吳場村245省道路邊,英英超市家洗車的污水直排,流進鄰居家且浸泡其房屋,希望相關部門予以制止。 | 東海縣 | 水 | 現場核查時,該服務部正在營業,現場未清洗車輛。經了解,車輛清洗時洗車水流入南側溝渠,溝渠距離南側鄰居房屋約3米,檢查時未發現有洗車水流進鄰居家浸泡其房屋的問題。 | 部分屬實 | 房山鎮督促該洗車服務部建設洗車水收集池,目前已建設完成。 | 是 | |
4 | D2LYG202404100004 | 1.連云區宿城街道留云嶺村村內挪用省里下發茶葉灌溉的280萬元資金,破壞溪流邊上的樹木,竹林建設評茶鑒水中心,沒有任何規劃審批手續,并且將污水直接排放至宿城水庫上游;2.村內上報159戶廁所改造,但實際沒有那么多村戶改造,改造時沒有建設化糞池,直接將管道排到溪流流到宿城水庫上游,污染飲用水;3.外地商戶王家松占用溪流邊上的集體林地建設幾千平方米的私人會所,沒有任何規劃審批手續,且污水直接排放至宿城水庫上游;希望相關部門予以核查處理。 | 連云區 | 水、其他 | 4月11日,連云區組織宿城街道、區林海局、自然資源連云分局等相關部門開展調查核實。 1.經查,省里未下發280萬元的茶葉灌溉資金至留云嶺村,留云嶺村品茶鑒水中心(村集體茶葉加工房)建設資金屬于村自籌,通過原址翻建的形式對原有生產用房進行改造升級,建設過程中毀壞部分林木,連云區林海局已于2022年5月18日對留云嶺村處以2.826萬元罰款,留云嶺村已栽植綠化植被進行復綠。品茶鑒水中心主要用于茶葉加工,日產茶葉約60斤,加工過程不產生污水。品茶鑒水中心僅有洗手間一個,生活廢水經茶葉加工房配套建設的化糞池處理后,通過村污水管網接入宿城污水處理站。 2.留云嶺村實際本村有房屋住戶143戶,共有113戶經配套化糞池處理后接入村污水管網,其余30戶直接經污水管網接入宿城污水處理站。留云嶺村飲用水為市政自來水。 3.反映的“王家松私人會所”地塊實為云霧茶展銷中心,為村集體建設用地改建,于2018年建設,產權歸村集體,現由村集體和連云港中垠瑞科文體旅游發展公司共同使用,主要用于茶葉展銷及宣傳推介,不進行茶葉加工,生活廢水經村污水管網接入宿城污水處理站。該展銷中心在改建過程中占用了林地,但未辦理林地占用手續。目前正在對接林業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未完善手續前,相關房屋暫停使用。 |
部分屬實 | 宿城街道已對接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尚未完善手續前,相關房屋暫停使用。 | 否 | |
5 | D2LYG202404100005 | 群眾來信反映東海縣駝峰鄉前薔薇村陳某東在沒有辦理任何環保手續的情況下注冊萬語、萬維、銀拓等公司偷偷生產和銷售石英粉。 | 東海縣 | 其他 | 經核查,法人為陳某東的東海縣萬語超細微粉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已注銷。東海縣萬維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冊地址為駝峰鄉前薔薇村王洪公路18號(村民文化廣場南側),該公司在該地點無實體,現場無負責人。連云港銀拓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只是在該地址門口掛個牌子,現場無人,在廠區院內及西側車間堆放有石英管,現場未發現任何生產設備和石英粉。 | 部分屬實 | 駝峰鄉加強石英行業企業監管。 | 是 | |
6 | D2LYG202404100006 | 群眾來信反映海州區城管局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意見不力,對群眾反映的海州區四季金輝一期小區垃圾運輸車噪音擾民問題整改不到位,致使噪音擾民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 海州區 | 其他 | 4月10日,海州區組織區城管局、郁州街道進行調查核實,該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經調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舉報內容為“垃圾清理車早上6:30左右開始清運垃圾,噪音、異味擾民”。整改措施為“將小區垃圾清運時間從 6:30 改為 16:00,并將垃圾清運點移至小區西門門外,最大程度降低噪音和異味給附近居民帶來的影響”。四季金輝一期小區現在垃圾清運時間為每日16:00左右,垃圾運輸車作業時位于小區西門口外側,垃圾桶臨時暫存點位于小區西門口內側,與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意見基本一致。垃圾收運過程產生噪聲對周邊居民產生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1.督促北京金輝錦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在垃圾收運前2小時將小區垃圾桶轉運至西門臨時暫存點,減少收運等待及作業時間。 2.督促小區物業在每次垃圾收運結束后,及時清理沖洗地面垃圾、污水。 |
是 | |
7 | D2LYG202404100007 | 群眾來信反映2020年至2021年間金山鎮前徐福村村委以修路為由非法采砂,金山鎮委員會于2022年對前徐福村負責人劉某磊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舉報人反映在龍王河前徐福村段有盜采黃沙行為,調查回復稱不存在,調查結果與事實不符,認為贛榆區金山鎮人民政府、金山鎮徐福村村委會行政不作為、亂作為。 | 贛榆區 | 其他 | 4月11日,贛榆區組織金山鎮對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鎮調查組現場復核,點位現場已長滿荒草,無采砂痕跡;且前徐福村在點位現場樹立有禁止傾倒垃圾提示牌并定期巡河清理,現場也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該信訪件部分屬實。 1.2022年4月2日,贛榆區水利局將群眾反映前徐福村村干部在龍王河金山段兩次非法采砂、賣砂問題線索移交金山鎮查處。前徐福村于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分別兩次在龍王河前徐福段采砂用于該村回填路肩土,采砂量約660方。2022年4月19日,金山鎮給予徐福村村委會行政處罰,罰款五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給予徐福村村委會副主任、前徐福村負責人劉某磊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022年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期間,督察組交辦編號D2JS202204010062信訪問題,主要反映“連云港市贛榆區金山鎮前徐福村,龍王河內存在盜采河沙現象,并填埋生活垃圾,采沙后河道變寬,造成河兩岸水土流失”問題,經贛榆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現場核實處理,違規堆放的建筑垃圾已于2022年4月2日清理,對現場土地恢復原狀。存在個別村民零星挖沙自用現象,已在河道附近加裝警示牌,健全管理制度,組建專門巡防隊伍,24小時常態化巡查。 |
部分屬實 | 金山鎮將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和監管。 | 是 | |
8 | D2LYG202404100008 | 連云區經十五路與新光路交叉路口,紅綠燈向北200米左右,連云港金錱貿易有限公司貨場違規操作,露天堆放膠質水泥塊和建筑材料,造成粉塵嚴重,并場內有違建情況,希望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 連云區 | 大氣 | 4月11日,連云區組織區城管局、云山街道開展調查核實。經查,該貨場建筑實際建設者為金某某,貨場場地上共5處建筑,于2017年建成后,該場地出租給上海樁泰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使用。該場地上建筑未辦理相關手續。現場檢查時,貨場內堆放建筑使用過的槽鋼,槽鋼上粘有淤泥,槽鋼上剝離下來的泥土堆放在場地內,未采取防塵措施。檢查時未發現有建筑垃圾堆放。 | 部分屬實 | 4月11日,連云區城管局已向場地負責人下達整改通知書,4月12日場地內堆土已全部覆蓋到位。云山街道將對相關手續問題進行調查并按程序處理。 | 否 | |
9 | D2LYG202404100009 | 徐圩新區盛虹集團張姓負責人,將垃圾和煉化廢料運送至贛榆區城頭鎮新河村左灣村596號露天堆放,巖棉沾到衣物上會發癢,吸入肺部對身體有危害,氣味刺鼻,土壤變色,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前往清理。 | 徐圩新區、贛榆聯辦 | 固廢 | 4月11日,徐圩新區管委會、贛榆區城頭鎮和贛榆生態環境局調查核實,該信訪件部分屬實。 1.現場檢查時,發現連云港橋安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院內6處堆料,其中南側、東南側2處堆料均已覆蓋,主要為木塊、化纖袋、塑料紙、廢紙盒、安全網、少量巖棉、泡沫塑料塊,其余4處露天堆放,主要為塑料、木質、金屬、紙質等物料和電纜線,現場堆放的垃圾來源于江蘇虹威化工有限公司,未發現煉化廢料。 2.現場檢查時,未聞到明顯刺鼻氣味,物料堆放區域地面灰塵較多,無變色現象。 |
部分屬實 | 江蘇虹威化工有限公司已委托連云港晨興環保產業有限公司將其在分揀場地上的建筑垃圾運至連云港晨興環保產業有限公司,預計4月22日前完成清運。 | 否 | |
10 | D2LYG202404100010 | 開發區江寧工業園康緣藥業對面,江蘇深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長期不運行,異味沖天,希望相關部門核查處理。 | 連云區 | 大氣、水 | 4月11日,連云區組織連云經濟開發區、連云生態環境局開展調查核實,該信訪件部分屬實。該公司主要生產南極磷蝦油及磷蝦油膠囊制品、南極磷蝦蛋白肽、南極磷蝦干。主要生產工藝為磷蝦粉—投料—提取—三級過濾—蒸發濃縮—濃縮液清洗—醇沉分離—復溶—蒸發濃縮—灌裝—成品。根據環評要求,該公司項目生產廢水排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污水處理站采用“氣浮池+A/O+化學除磷”工藝,污水處理設備各產生惡臭氣體構筑物加蓋密閉,采用負壓收集的方式將惡臭氣體通過風機引入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配套的污水處理設備已建成,污水處理工藝為“調節池+氣浮+厭氧塔+缺氧水解+接觸氧化+MBR”。生產車間揮發的乙醇廢氣及車間異味通過活性炭吸附后經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實驗室產生的廢氣通過活性炭吸附后經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經查,該公司2023年7月開始調試生產,截至目前共投原料蝦粉約15噸,調試設備產生污水約130噸,污水暫存在應急池及污水處理設施中,均已密閉。 | 部分屬實 | 已要求企業加強運行管理,落實環評及批復中規定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盡快完成項目竣工環保自主驗收,規范處置生產廢水確保達標排放。 | 否 | |
11 | D2LYG202404100011 | 灌南縣祥志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夜間23時生產時污水直排下水道,2023年5月18日零距離曾暗訪該公司,但污染的問題至今未解決,希望相關部門予以核查處理。 | 灌南縣 | 水 | 4月11日,灌南縣組織新集鎮、灌南生態環境局進行核查。 1.祥志公司廠區分為西側廢棄物資打包壓縮區和東側紙塑分離區,紙塑分離設備無水洗工段,生產過程中不產生污水,檢查發現祥志公司廠區內廢舊物資露天堆放,未規范貯存,部分廢舊物資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巡查廠界四周,暫未發現污水直排下水道情況。灌南生態環境局曾于2024年1月5日凌晨接到信訪反映祥志公司非法生產情況,于當日凌晨2點左右至祥志公司進行核查,發現祥志公司未生產,車間無工人,現場未發現污水偷排環境違法行為。 2.零距離暗訪所涉項目實際為潘某某個人經營的水洗紙塑分離項目,該項目位于祥志公司院內,潘某某個人與祥志公司廠區簽訂廠房租賃協議,利用祥志公司車間建設水洗紙塑分離項目。2023年6月,新集鎮已按照“散亂污”整治要求將該項目取締,后期新集鎮政府、灌南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多次至祥志公司檢查,未發現水洗紙塑分離項目死灰復燃情況。 |
部分屬實 | 灌南生態環境局已要求祥志公司立即將露天堆放的廢舊物資規范貯存,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 | 是 | |
12 | D2LYG202404100012 | 東海縣洪莊鄉陳西村七隊南側大池塘,有大量生活垃圾,希望相關部門予以清理。 | 東海縣 | 固廢 | 現場核查,該池塘周邊散落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水面未發現生活垃圾。 | 部分屬實 | 洪莊鎮已完成池塘周邊生活垃圾的清理。 | 是 | |
13 | D2LYG202404100013 | 東海縣桃林鎮白嶺村,白嶺村養殖場(養鵝、鴨、豬)污水直接排至龍梁河徐塘水庫,導致河水污染嚴重,希望相關部門核查處理。 | 東海縣 | 水 | 經核查,桃林鎮白嶺村現有畜禽養殖場52家,其中在養19家、空欄33家。19家養殖場中,規模化11家,非規模化8家。以上養殖場基本都配套建有糞污收集處理設施,現場檢查時未發現糞污直接排放的問題,但部分養殖場存在糞污外溢至周邊溝道的跡象,溝道與龍梁河相連,因閘門處于關閉狀態,現場未發現糞污直排水庫的問題。東海生態環境監測站已對龍梁河、徐塘水庫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相關指標都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 部分屬實 | 1.桃林鎮對19家養殖場進行約談,要求立即對周邊糞污進行清理,并封堵排口。養殖場此批畜禽出欄后暫停養殖,出欄前由桃林鎮落實日常監督管理,確保糞污日產日清。 2.桃林鎮會農業農村部門指導養殖場改造糞污處理設施,相關設施配套建成經屬地政府驗收通過后方可再從事養殖活動。 |
否 | |
14 | D2LYG202404100014 | 海州區板浦鎮小浦村8號因上級部門未安裝下水道,只能將污水灑在室外,夏季天熱引發臭味,有蚊蟲老鼠,希望相關部門協調安裝下水道;東北方向20多米左右的溝里有很多垃圾,希望相關部門前往清理垃圾。 | 海州區 | 水、固廢 | 海州區組織板浦鎮、海州區住建局開展調查核實,該信訪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反映“因上級未安裝下水道,只能將污水排在室外”的問題。小浦村二組北側已建設污水管網,距離小浦村二組8號住宅約100余米。2022年鋪設污水管網時,包括小浦村二組8號在內的4戶村民擔心自家門前道路被破壞,不予配合。 2.關于反映“東北方向20多米左右的溝里有很多垃圾”的問題。小浦村二組8號東北方向20余米有一處水塘,呈7字拐型,水塘邊堆放玉米秸稈,未發現水塘里有生活垃圾。 |
部分屬實 | 1.板浦鎮4月12日已開工建設小浦村二組4戶村民生活污水納管工程,計劃工期7天,4月20日前完工。 2.板浦鎮4月12日已對小浦村二組水塘清淤疏浚,并清理轉運秸稈。 |
否 | |
15 | D2LYG202404100015 | 開發區昆侖山路華美達酒店西南側,連云港杜仲新奧神氨綸有限公司,生產時散發出一股難聞的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對人體有害,希望相關部門對工廠核查并整改。 | 開發區 | 大氣 | 4月11日,市開發區組織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進行調查核實,該信訪件部分屬實。經查,該公司建有1-8號生產線,其中1號、2號、3號、4號生產線未生產,5號、6號、7號、8號生產線正常生產,建設的環保設施正在運行,生產車間部分門窗存在未關閉現象,導致部分廢氣外溢,廠區內有輕微異味。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已委托江蘇國正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廠界周邊臭氣濃度進行采樣檢測,對該公司廠界上風向1個點位,下風向3個點位以及靠近居民區的1個敏感點位進行了采樣,未檢測出臭氣濃度。 | 部分屬實 | 1.該公司生產時已保持車間門窗關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2.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督促該公司提高現場管理水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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