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連政辦發〔2018〕14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連云港市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實施辦法(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連云港市“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電力接入營商環境,壓減接電手續、壓縮接電時間、壓降接電成本,切實提高接電效率,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發展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的工作要求,針對各類接電難點問題,加快改革創新,強化協同服務,進一步壓減接電手續、壓縮接電時間、壓降接電成本,切實提高接電效率,著力營造我市高質量營商環境,為全市“高質發展、后發先至”提供有力支撐。
二、實施對象
適用于申請新裝、增容用電的10(20)千伏高壓用戶以及400伏低壓非居民用戶的電力接入工程,35千伏及以上各類用戶的電力接入工程、各電壓等級公共電網新建和改造工程參照執行。
三、工作目標
用戶申請新裝、增容用電,由供電企業“一站式”受理。各部門(單位)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優化辦理流程、加強信息互通,將10(20)千伏高壓、400伏低壓非居民平均接電時間分別壓縮至50、20個工作日以內。
四、工作任務
(一)用電申請環節
1.申請受理。用戶提交新裝、增容用電申請后,供電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一站式”申請受理。一是提前介入。供電企業提前參與項目規劃,并根據項目規模和用電需求,適時調整電網規劃,提前安排電源布點,及時響應用戶需求。二是一窗受理。加強市政務服務大廳供電窗口建設,供電企業負責設置用電業務辦理窗口;推進電網、規劃、城建、住房、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門(單位)業務聯審聯辦,讓用戶辦電“只進一扇門”。三是精簡申請材料。低壓用戶申請時只需提供:①用電主體資格證明文件,②用電地址的物業權屬證明;高壓用戶申請時只需提供:①用電主體資格證明,②用電地址的物業權屬證明,③用電容量需求清單,④用電工程項目批復或備案文件等。四是信息共享。對于用電主體資格證明、用電工程項目批復或備案文件、建設規劃許可證等辦電涉及證照和材料,依托政務服務網逐步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共享并查驗,無須用戶重復提供。
2.供電方案答復。對于普通低壓和高壓用戶,供電企業正式受理申請后分別在2個和10個工作日內完成供電方案答復。一是開展勘查信息共享。供電企業根據需要,組織測繪、公安、交通、綠化等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聯合現場勘查,形成現場勘查共識,相關部門(單位)提前介入,以最短的時間取得外線工程施工的各類許可。二是實施管線GIS圖聯合沿布。供電企業積極推進電力管線與城市道路同步設計施工,基于城市管線地理空間信息系統實施電網GIS圖沿布,提高供電方案編制效率。三是推行供電方案“模塊化”答復。供電企業根據用戶報裝容量、類型和接入電壓等級,預制各種典型供電方案模板,明確方案適用范圍,減少人工編制時間,便利用戶比選。
(二)行政審批環節
供電企業出資建設的電力接入工程的各項行政審批手續由供電企業向各部門申辦;用戶出資建設的電力接入工程的各項行政審批手續,可根據自愿原則委托供電企業代為申辦。各部門按照“能簡則簡、能并則并”原則,推行項目預審,符合條件即可受理,實施規劃許可、掘路許可、占路意見、綠化許可等行政審批手續的并聯審批和限時辦結。
1.辦理規劃許可。規劃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結合前期踏勘結果和相關設計圖紙,10(20)千伏電力線路符合電力配網規劃、長度小于100米、無需開挖破上的電力接入工程,免于規劃許可;長度大于100米、無需開挖破土的電力接入工程,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規劃許可;需挖掘道路施工的,報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辦公室同意后由規劃部門批準。積極推行電力管線線路與城市道路同步設計、同步施工,規范道路市政管線施工建設,避免“拉鏈”馬路。
2.辦理掘路許可。需要挖掘道路的電力接入工程,市政設施養護管理、公安、交通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后,結合前期勘查信息和相關設計圖,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掘路許可。與道路主管部門同時受理的掘路、占路申請、共享現場核查信息的,公安機關在接到道路主管部門許可后,5個工件日內辦理行政許可。
3.辦理占路許可。需要占用道路的電力接入工程,市政設施養護管理、公安、交通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占路許可。
4.辦理綠化許可。涉及綠化搬遷的電力接入工程,園林綠化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等行政許可。
5.辦理涉航許可。需要跨越、穿越航道的電力工程。交通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組織對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出具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
6.申請受理的材料。跨越、占用、挖掘道路施工的,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施工簡介及交通組織安全管理方案(著重核查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是否可行、內容是否齊備、專職交通指揮人員是否安排充足、施工作業控制區交通管理設施示意圖是否規范)。
(2)分流方案及線路圖(封閉、半封閉施工時用)。
(3)業主單位申報的需提供項目批復或備案文件,施工單位申報的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
(4)施工單位修路、建路的資質證明材料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5)單位營業執照(單位法人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單位授權委托書及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7)施工通告。
上述有共享信息的無需重復提供,無共享信息的需要提供。
(三)外線工程施工環節
由供電企業出資建設或由用戶委托供電企業建設的電力接入工程,供電企業應加快工程建設,在取得各項行政審批手續后,對于普通低壓和高壓用戶分別在10個和3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施工。大力推廣標準設計和標準工藝,在確保按時完工的同時不斷提高施工工藝水平。加強物資實物儲備,確保施工物資按需供應。加大推廣不停電作業,優化配網運行方式,合理安排檢修計劃,實施故障主動搶修,全力保障用戶及時高效接電。
(四)運行用電環節
1.全面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重點清理規范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各類轉供電加價情況,讓用戶輕裝上陣、聚力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2.發揮電網企業專業優勢,積極為用戶提供用能監測、能效診斷、設備代維、節能改造等能源綜合服務,降低電力接入全周期成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落實。由市經信委、公安局、國土局、環保局、規劃局、城建局、住房局、城管局、交通局、物價局、供電公司等部門(單位)共同建立連云港市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協調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各項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常態機制。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本辦法提出的總體時限要求,及時制定出臺相應的細化配套政策和文件,切實簡化業務辦理流程和環節,壓減辦理時間,同步更新辦事指南,公告服務承諾。
(三)深化線上服務,減少客戶往返。各部門(單位)要全面推行“互聯網+” 線上服務,能線上辦結的決不線下辦理,能讓數據“跑路”的決不讓用戶“跑腿”。加快建設網上“一窗申請、同步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電力接入聯合審批制度,推進辦電進度全過程公開查詢,努力實現報裝接電“一網通辦”、低壓用戶“一次都不跑”、高壓用戶“最多跑一次”。
(四)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開展成效。各部門(單位)要對辦法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未按辦法要求落實優化舉措、承諾未踐諾的,將公開通報考核。發文單位將根據辦法試行情況適時對辦法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六、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工作流程圖
附件
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工作流程圖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